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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结构验算


18.3.1  战时荷载作用下隧道结构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战时应能承受规定的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和核武器爆炸动荷载分别一次作用;
    2 应根据防护要求和受力情况,做到结构各部位的抗力相协调;
    3 在核武器或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下,动力分析宜采用等效静荷载法;
    4 在战时荷载作用下,应验算结构承载力,不验算结构变形、裂缝开展宽度、地基承载力与地基变形;
    5 结构构件应根据本规范相应章节计算平时(包括施工期间)使用状况和按本章验算战时使用状况。
18.3.2  战时荷载作用下的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战时使用状况的结构设计荷载,应包括规定的武器一次作用(动荷载)及土压力、水压力、结构自重、战时物资堆放荷载、战时不拆迁的固定设备自重等静荷载;
    2 在战时荷载作用下,可取常规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与核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中的较大值与静荷载组合进行验算。
18.3.3  隧道工程战时等效静荷载取值应按以下规定:
    1 防护密闭门以内的隧道段、明挖段及地下附属结构,按一般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确定武器爆炸等效静荷载;
    2 防护密闭门及门框墙、临空墙上等效静荷载取值按直通式口部且防护密闭门至敞开段距离大于15m的情况确定;防护密闭门以外有顶板的地下通道结构,应不计由空气冲击波产生的内压作用,只计入作用于结构外部的动、静荷载值;无顶盖敞开段通道结构,可不考虑武器爆炸动荷载的作用;竖井结构按由土中压缩波产生的法向均布动载及水、土压力作用进行设计,不计由空气冲击波产生的内压作用。
18.3.4  战时荷载作用下的材料强度设计值、承载力验算、隧道结构构件的截面验算及构造措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的规定,当附属地下结构地面有建筑物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规范》(GB50038)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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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隧道设计标准 DG/TJ08-203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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