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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分期建设的工厂应以近期为主、远近结合、统筹安排;远期用地宜预留在厂区外。

5.1.2  改建、扩建工厂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并应减少改、扩建工程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5.1.3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功能分区应明确,生产流程应合理,管线连接应短捷,建(构)筑物布置应紧凑,通道宽度应适中,人流、货流应通畅、安全;

    2  应符合生产使用、安全、环保要求,宜将生产联系密切、性质相近的建(构)筑物及生产设施组成联合建筑体;

    3  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和竖向设计,应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及基础工程的投资;

    4  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间距及消防通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  工厂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5.1.4  厂区通道宽度应满足使用功能、交通运输、管线敷设、绿化布置及安全、卫生等要求。工厂的主要通道宽度宜为20m~30m。

条文说明

5.1.1  考虑预留发展用地的布置是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在合理布局的情况下,本条提出宜将预留地放在厂区外。当前、后期工程在工艺流程及交通运输要求上不可分开时,可将后期用地预留在厂区内,但应减少预留面积并需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确定。

5.1.2  改、扩建工厂应最大限度利用原有设施,以减少工程投资,减少新征土地。

5.1.3  本条对厂区总平面布置作出规定。

    2  本款“宜将生产联系密切、性质相近的建(构)筑物及生产设施组成联合建筑体”,主要是从节约土地、缩短连接管线、节省人力、方便管理、合理的建筑布局等方面考虑的。

    5  本款阐述了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原则。总平面技术经济指标,各地方规划部门要求不尽相同,应与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沟通后确定,以满足要求。

5.1.4  厂区通道宽度的确定要综合考虑。本条推荐的主要通道宽20m~30m,是指道路宽6m~10m,单侧绿化带宽7m~10m。在管网密集地带宜取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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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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