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1 生产过程自动化
11.1.1 全厂自动化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符合节能降耗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同时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维护方便的自动化技术。
11.1.2 主要生产过程自动化装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系统宜采用可编程控制系统(PLC);
2 熔窑、锡槽、退火系统应采用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DCS、FCS)或等同技术配置的可编程控制系统(PLC);
3 冷端系统应采用可编程控制系统(PLC);
4 辅助生产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
11.1.3 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DCS、FCS)和可编程控制系统(PLC)应具备开放性和可扩展性、易操作性和易维护性、完整性和成套性。
11.1.4 主生产线上的低压电气系统设备可采用智能化控制,并应通过标准开放网络与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通信。
11.1.5 连续输送机械的自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和停止应满足生产工艺及安全的要求;
2 连续输送机械自动控制系统中各单机不得自启动;
3 任何一台联锁机械故障停机时应使来料方向的全部联锁机械立即停车;
4 应能解除联锁、实现机侧单机控制,启停按钮及转换开关安装位置应安全、便于操作和维护。
11.1.6 全厂宜设置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11.1.7 自动化系统接地宜设单独接地装置,工作接地和屏蔽接地可共用一组接地体,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每种接地应设独立接地干线引至接地体,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11.1.1 先进的自动化技术包括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智能仪表系统、智能检测仪表和执行机构、智能调节阀门等硬件装备以及各类高级控制软件、高级控制方案。
11.1.2、11.1.3 目前对热工测控点集中的区域以及数据量较大的配套设备,宜采用计算机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FieldbusControl System)智能仪表,并以总线通信方式接入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
11.1.4 应用低压配电智能化技术,并通过标准开放网络与计算机系统通信,实现中控室实时监控低压配电设备的运行,通过优化算法、协调控制及安全预控等各类综合措施,达到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运行的目的。
11.1.6 平板玻璃工厂宜设置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简称MIS),其目的是通过管控一体化技术把智能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高效优化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工厂生产管理和运行水平,提高整体效率。
11.1.7 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接地还应针对各计算机供货厂家系统的具体要求设计。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1 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
- 下一节:11.2 配料称量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规模
- 3.2 设计依据
- 3.3 设计要求
- 4 厂址选择与厂区总体规划
- 4.1 厂址选择
- 4.2 厂区总体规划
- 5 总图运输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交通运输
- 5.4 竖向设计
- 5.5 管线综合布置
- 6 原料
- 6.1 原料的选择与品质要求
- 6.2 玻璃成分和配料
- 6.3 工艺设备选型
- 6.4 工艺流程及布置
- 7 浮法联合车间
- 7.1 一般规定
- 7.2 熔化系统
- 7.3 成形系统
- 7.4 退火系统
- 7.5 冷端系统
- 7.6 碎玻璃系统
- 7.7 成品包装与储存
- 7.8 车间工艺布置
- 8 燃料
- 8.1 一般规定
- 8.2 重油
- 8.3 天然气
- 8.4 发生炉煤气
- 8.5 焦炉煤气
- 8.6 其他燃料
- 9 供气
- 9.1 一般规定
- 9.2 高纯氮气与氧气制备
- 9.3 高纯氢气制备
- 9.4 压缩空气
- 10 电气
- 10.1 负荷分级及供配电系统
- 10.2 变(配)电所
- 10.3 车间电力设备和电气配线
- 10.4 电气照明
- 10.5 电力线路敷设
- 10.6 建筑防雷
- 10.7 通信系统
- 11 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
- 11.1 生产过程自动化
- 11.2 配料称量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 11.3 熔化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 11.4 成形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 11.5 退火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 11.6 冷端系统的控制
- 11.7 辅助生产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 11.8 仪表用电源和气源
- 11.9 控制室
- 12 给水与排水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给水
- 12.3 排水
- 13 余热利用
- 13.1 一般规定
- 13.2 生活、生产类余热设备
- 13.3 发电类余热设备
- 14 采暖、通风、除尘、空气调节
- 14.1 一般规定
- 14.2 采暖
- 14.3 通风
- 14.4 除尘
- 14.5 空气调节
- 15 建筑与结构
- 15.1 一般规定
- 15.2 主要车间
- 15.3 辅助车间
- 15.4 构筑物
- 15.5 特殊地基及防排水处理
- 16 其他生产设施
- 16.1 中心实验室
- 16.2 维修车间
- 16.3 集装器具的维修
- 17 环境保护
- 17.1 一般规定
- 17.2 大气污染防治
- 17.3 废水污染防治
- 17.4 噪声污染防治
- 17.5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 17.6 环境监测
- 18 节能
- 18.1 一般规定
- 18.2 生产过程节能
- 18.3 电气及自动控制节能
- 18.4 总图与建筑的节能
- 18.5 辅助设施的节能
- 18.6 能源计量器具
- 19 职业健康安全
- 19.1 一般规定
- 19.2 防火、防爆
- 19.3 防电、防雷
- 19.4 防机械、玻璃伤害
- 19.5 防尘、防有害气体和其他伤害
- 19.6 防暑降温及采暖防寒
- 19.7 噪声控制
- 19.8 辅助用房
- 附录A 地下管道之间的间距要求
- 附录B 胶带输送机通廊净宽尺寸
- 附录C 采暖计算温度
- 附录D 机械通风换气次数
- 附录E 生产操作区空气中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
- 附录F 主要车间楼面、地面荷载标准值
- 附录G 厂区各类地点的噪声标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