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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电类余热设备


13.3.1  每座熔窑应选用1台管屏式余热锅炉,每台锅炉应配2台锅炉引风机。锅炉应适应玻璃熔窑的烟气特性,并应有在线清灰设施。

13.3.2  玻璃工艺生产需要部分蒸汽时,应选用抽凝式汽轮机。

13.3.3  化学水处理及冷凝水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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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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