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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退火系统


7.4.1  退火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玻璃带的退火质量,满足切裁与产品质量要求;

    2  辊道的传动速度应满足工艺拉引速度的要求;

    3  辊道的辊材和辊间距应满足不同玻璃规格和品质要求。

7.4.2  退火系统设计主要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退火窑应采用密封式全钢结构;

    2  退火窑应采用电加热;

    3  玻璃带在退火窑内的冷却方式宜根据温度区域确定;

    4  退火窑传动应采用无级调速,并应设置备用传动站,还可设置应急传动装置;

    5  退火窑A区宜设置浮法玻璃在线测厚仪;

    6  车间内宜配备专用换辊车。

条文说明

7.4.1、7.4.2  本节是对退火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是根据玻璃的退火理论、热工计算和现有玻璃生产线总结等方面而提出的。由于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品种、规格、等级等方面的不同和差异,对设计的细则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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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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