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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供水水源应结合生产、生活及消防要求综合确定,宜采用多水源供水。

12.1.2  厂区给排水管网设计应符合供水可靠、管线短、便于施工、合理利用现有设施的原则。

12.1.3  污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7.3节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2.1.3  本条是对厂区排水设计的规定。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市政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或排放的水域有不同的要求,应选择符合当地市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厂区合理排水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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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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