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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轻轨运营组织应根据线网规划、客流预测和交通管理需求,明确系统的管理模式、运营规模、建设规模。
3.1.2 运营组织应在轻轨线网基础上,明确不同线路之间网络化运营的衔接和换乘关系,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关系。
3.1.3 轻轨配线设置应满足各种运营状态下运营管理的需求,并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3.1.4 轻轨应设置运营调度中心,具备日常运营指挥及事故、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指挥功能。
3.1.2 运营组织应在轻轨线网基础上,明确不同线路之间网络化运营的衔接和换乘关系,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关系。
3.1.3 轻轨配线设置应满足各种运营状态下运营管理的需求,并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3.1.4 轻轨应设置运营调度中心,具备日常运营指挥及事故、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指挥功能。
条文说明
3.1.2 由于轻轨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唯一可以采用除独立路权外尚可采用半独立路权(含路口平交)方式的系统,同时具有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双重属性,因此轻轨系统的列车运行往往采用网络化运行的方式。这与传统意义上全封闭方式运营的地铁系统是不同的。因此轻轨系统在运营组织的设计上需要从初期就开始在网络上进行多交路共线运营的考虑,采用公交化运营的方式。同时,由于轻轨系统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往往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还要与上到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甚至城市综合交通枢纽,下到城市普通公交、慢行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都要进行良好的衔接。
3.1.4 随着现代监控技术的发展,轻轨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先进的运营指挥系统。虽然轻轨具有较为灵活的线路敷设和运营组织方式,但为了有效、全面地了解轻轨车辆运营情况、沿线车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车站客流的监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车场车辆的调度管理,确保轻轨安全、可靠和高效的运营,将轻轨各系统的调度指挥系统集中设置,组成运营调度中心,以便于集中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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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运营组织
- 3.1 一般规定
- 3.2 运营规模
- 3.3 行车组织
- 3.4 配线
- 3.5 运营管理
- 4 车辆
- 4.1 一般规定
- 4.2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 4.3 车体
- 4.4 转向架
- 4.5 制动系统
- 4.6 电气系统
- 4.7 空调与供暖装置
- 4.8 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
- 4.9 控制和诊断系统
- 4.10 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
- 5 限界
- 5.1 一般规定
- 5.2 基本参数
- 5.3 设备限界
- 5.4 建筑限界
- 5.5 轨道区管线设备布置
- 6 线路
- 6.1 一般规定
- 6.2 线路平面
- 6.3 线路纵断面
- 7 轨道
- 7.1 一般规定
- 7.2 基本技术参数
- 7.3 轨道设备
- 7.4 道床结构
- 7.5 无缝线路
- 7.6 轨道减振
- 7.7 轨道安全及附属设备
- 8 路基
- 8.1 一般规定
- 8.2 基床
- 8.3 路堤
- 8.4 路堑
- 8.5 工后沉降
- 8.6 路基变形观测
- 8.7 路基防护
- 9 车站建筑
- 9.1 一般规定
- 9.2 地面站
- 9.3 站台
- 9.4 站亭
- 9.5 人行天桥和地道
- 9.6 服务设施
- 10 工程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区间桥涵结构
- 10.3 车站结构
- 11 交通组织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交通调查与客流预测
- 11.3 线路与道路
- 11.4 车站与道路
- 11.5 平交路口交通组织
- 11.6 平交路口信号控制
- 11.7 交通衔接
- 12 供电系统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外部电源
- 12.3 中压供电网络
- 12.4 牵引变电所与牵引充电站
- 12.5 牵引网
- 12.6 杂散电流腐蚀防护与接地
- 13 机电设备
- 13.1 一般规定
- 13.2 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3 给水与排水
- 13.4 自动扶梯与电梯
- 13.5 动力与照明
- 14 运营监控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
- 14.3 平交路口列车位置检测系统
- 14.4 车场联锁系统
- 14.5 运营调度指挥系统
- 14.6 数据承载网络系统
- 14.7 乘客信息系统
- 14.8 视频监视系统
- 14.9 信息化系统
- 14.10 火灾自动报警及设备监控系统
- 14.11 电力监控系统
- 14.12 其他
- 15 售检票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票务管理模式
- 15.3 系统构成
- 15.4 系统功能
- 15.5 其他
- 16 运营调度中心
- 16.1 一般规定
- 16.2 选址及设置
- 16.3 运营调度中心管理
- 16.4 布置分区及要求
- 16.5 建筑与结构
- 16.6 附属设施
- 17 车场
- 17.1 一般规定
- 17.2 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
- 17.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
- 17.4 车辆检修设施
- 17.5 综合维修中心
- 17.6 救援设施
- 17.7 站场
- 18 安全防护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建筑防火
- 18.3 防火设备
- 18.4 防风
- 18.5 防雪
- 18.6 安防
- 19 环境保护
- 19.1 一般规定
- 19.2 噪声与振动控制
- 19.3 污水与废水处理
- 20 景观
- 20.1 一般规定
- 20.2 桥梁
- 20.3 车站
- 20.4 架空接触网
- 20.5 照明
- 20.6 绿化
- 附录A 接触网供电车辆限界图
- 附录B 储能式供电车辆限界图
- 附录C 曲线段设备限界几何加宽量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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