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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救援设施


17.6.1 车场内应设救援办公室,并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设施。救援办公室受轻轨运营调度中心指挥。
17.6.2 救援办公室应设置值班室。值班室应设电钟、自动电话和无线通信设备以及直通轻轨运营调度中心的防灾调度电话。
17.6.3 救援用的车辆宜利用车场和维修中心的车辆,并应根据救援需要设置专用地面工程车和指挥车。
条文说明
17.6.3 轻轨线路一般以地面线为主,救援时可以考虑利用公铁两用车,快速到达救援现场来实施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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