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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站亭


9.4.1 站亭宜开敞设置。封闭设置在有效站台范围内和进出站通道内时,不应影响乘客的通行,且宜沿站台短边开门。
9.4.2 站亭顶棚底距离站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m,顶棚边缘与候车座椅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5m。顶棚边缘与站台边缘的距离应满足限界的要求。
9.4.3 站亭应防雨、抗震、抗风压和防雷。
9.4.4 站亭立柱宜贴临站台外侧布置,确有困难时可改变布置位置,但不应影响乘客通行。
9.4.5 站亭的屋面不应向轨道区内排水。9.4.6 站亭内应设夜间照明装置。
9.4.7 站亭的设计应简洁大方、易于识别。
条文说明
9.4.1 站亭开敞设置,在满足乘客挡风避雨遮阳休憩的前提下,较为环保和节能。封闭设置在有效站台范围内的站亭,其外墙至靠近轨道区一侧的站台边缘的距离,需满足乘客上下车的要求,一般需大于三股人流,其中一股为下车人流,两股为上车人流;门沿站台短边开启可以减少对乘客上下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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