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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
14.2.1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应由轨旁设备和车载设备组成,并宜包括道岔控制设备、列车位置检测设备、车地通信设备、信号机、转辙机及相关接口等设备。
14.2.2 列车位置检测设备,应满足轨旁硬化路面与轨道平齐及开放环境下,防损、防盗、易维修的安装要求。
14.2.3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自动识别列车车次号控制道岔;
2 司机遥控道岔的转动、锁闭;
3 信号机正确反映道岔状态;
4 道岔、信号机状态实时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5 运行在道岔上的列车具有唯一的道岔控制权;
6 多列车可同时占用道岔区段;
7 道岔信号机等设备状态监测。
14.2.4 道岔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保道岔区段内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联锁。当联锁条件不符时,应禁止信号开放。
2 道岔区段列车占用时严禁转动道岔。
3 道岔应能现场单独操纵和进路选动。
4 实现相同方向的多列车在道岔区段的串行。
5 在道岔接近区段应实现与车载设备的连续不间断通信。
6 进路解锁宜采用一次性解锁方式。锁闭的进路应随列车完全出清道岔区段后自动解锁。
7 解锁、人工办理取消进路和限时解锁,应防止错误解锁。限时解锁时间应确保行车安全。
14.2.5 车载设备应包括车辆定位设备及车地通信等配套设备。
14.2.6 车载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1 司机通过按压车上道岔按钮实现对道岔的遥控;
2 在接近道岔区段连续显示地面道岔信号机的状态;
3 实时将列车定位信息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4 自动将车载设备运行状态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5 列车在接近道岔区段,信号机显示禁止信号时,车载设备可提供声光报警。
14.2.7 正线信号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道岔区域的线路上应设道岔表示信号机;
2 信号机应采用由节能光源构成的色灯信号机。
14.2.8 当信号机显示允许信号因故未能点亮时,应给出禁止信号显示;信号机显示禁止信号因故未能点亮时,该信号应视为禁止信号。
14.2.9 信号机显示距离不宜小于200m。
14.2.2 列车位置检测设备,应满足轨旁硬化路面与轨道平齐及开放环境下,防损、防盗、易维修的安装要求。
14.2.3 正线道岔控制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自动识别列车车次号控制道岔;
2 司机遥控道岔的转动、锁闭;
3 信号机正确反映道岔状态;
4 道岔、信号机状态实时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5 运行在道岔上的列车具有唯一的道岔控制权;
6 多列车可同时占用道岔区段;
7 道岔信号机等设备状态监测。
14.2.4 道岔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保道岔区段内道岔、信号机和区段的联锁。当联锁条件不符时,应禁止信号开放。
2 道岔区段列车占用时严禁转动道岔。
3 道岔应能现场单独操纵和进路选动。
4 实现相同方向的多列车在道岔区段的串行。
5 在道岔接近区段应实现与车载设备的连续不间断通信。
6 进路解锁宜采用一次性解锁方式。锁闭的进路应随列车完全出清道岔区段后自动解锁。
7 解锁、人工办理取消进路和限时解锁,应防止错误解锁。限时解锁时间应确保行车安全。
14.2.5 车载设备应包括车辆定位设备及车地通信等配套设备。
14.2.6 车载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1 司机通过按压车上道岔按钮实现对道岔的遥控;
2 在接近道岔区段连续显示地面道岔信号机的状态;
3 实时将列车定位信息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4 自动将车载设备运行状态上传至运营调度中心;
5 列车在接近道岔区段,信号机显示禁止信号时,车载设备可提供声光报警。
14.2.7 正线信号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道岔区域的线路上应设道岔表示信号机;
2 信号机应采用由节能光源构成的色灯信号机。
14.2.8 当信号机显示允许信号因故未能点亮时,应给出禁止信号显示;信号机显示禁止信号因故未能点亮时,该信号应视为禁止信号。
14.2.9 信号机显示距离不宜小于200m。
条文说明
14.2.2 轻轨线路大多位于开放地面路段,存在一些轨道与轨旁硬化路面临近路段,作为列车位置占用的检测设备的安全需适应该工程环境,同时便于后期维护,不得对轨道实施破损性安装。当列车位置检车设备采用计轴设备时,轨旁计轴传感器需具有较高的抗干扰措施,并实施传感器的冗余配置,以提高设备的可用性和安全性,设备安全完善度等级需达到SIL4级,当列车位置检车设备采用轨道电路时,一般采用无绝缘免维护型轨道电路,设备安全完善度等级至少达到SIL3级。
14.2.3 对于轻轨线路采用人工驾驶时,正线道岔控制系统其主要功能是保证进路正确,确保列车在道岔区段运行时,进路锁闭,道岔不得转动,列车安全、有序通过道岔区段。列车之间的间隔控制由司机目视判断,因此允许相同进路的多列车同时占用道岔区段,以提高道岔区段的通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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