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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系统构成


15.3.1 售检票系统应由后端管理平台、前端售检票设备和车票组成,并可根据线网、线路规模大小设置维修测试与培训设备。
15.3.2 后端管理平台应由各种服务器、操作工作站、存储设备、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和打印机等组成,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端管理平台可根据线网、线路规模按清分中心系统、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车站计算机系统进行分级或整合设置;采用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或其他小额支付储值卡的售检票系统宜设置清分中心系统;
    2 使用轻轨专用车票的售检票系统,后端管理平台票务中心宜设置车票编码分拣机、车票清点机等设备;
    3 后端管理平台宜设置异地灾备系统。
15.3.3 前端售检票设备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1 封闭式售检票系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有关规定设置前端售检票设备;
    2 当开敞式售检票系统采用车外售票+车内检票时,车外售票设备宜设置自动售票机、充值机等设备;车内检票设备宜设置车载式或便携式检/验票机等设备;
    3 当开敞式售检票系统采用车内售票+车内检票时,车内售检票设备宜设置车载式或便携式的检验票机等设备。
15.3.4 车票宜分为单程类车票和储值类车票。单程类车票应采用专用抛弃型电子车票、专用回收型电子车票;储值类车票可采用轻轨专用储值车票、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车票或其他小额支付储值卡。
15.3.5 售检票系统各站点内前端售检票设备宜采用有线或无线本地局域网络;各站点之间互连宜采用智能控制系统的数据传输网络或组建专用传输网络。
条文说明
15.3.2 一般而言,当需要完成线路与线路之间、轻轨与公交、地铁间互联互通、票款收益清分对账时,需要设置清分中心系统,否则可以不设置。
    出于系统可靠性考虑,综合考虑城市经济能力、轻轨运营需求、技术条件等方面因素对整个后台管理平台或个别重要子系统,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设置相应等级的异地灾备系统。
    售检票系统如具有一定规模,则推荐根据线网、线路规模实行一级或多级维修管理,并按级设置相应的维修测试系统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工器具和维修测试与培训环境设备。
15.3.3 车载检票机指设置在列车内,无乘客通行阻挡装置,需在人工监督下完成检票。
    根据轻轨具体情况,各前端售检票设备的功能可以进行整合,如自动售票机、自动充值机、自动验票机整合,自动充值机与自动补票机整合,便携式检验票机兼具人工补票功能等。
    如采用轻轨专用储值车票的售检票系统要设置充值机设备。
15.3.4 专用抛弃型电子车票指车票一次使用,不回收重复使用,一般使用纸质、塑料等低成本介质,车票信息直接印刷或打印在车票表面。
15.3.5 为减轻轻轨运营管理人员工作强度、提高轻轨信息化程度和运营效率,前端售检票设备,特别是车载设备,与后端系统平台的各类数据传输尽可能采用有线或无线网络自动传输,避免采用人工离线采集的传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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