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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交通调查与客流预测


11.2.1 轻轨沿线交通调查应包括道路交通设施调查、交通流量调查和信号相位调查。
11.2.2 道路交通设施调查内容应包括路段车道数、交叉口附近渠化车道数、车道功能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11.2.3 交通流量调查内容应包括道路交叉口早晚高峰期、非高峰期等时段的各类车型流量和流向。在各进口道上,流量应区分直行车流量、左转车流量、右转车流量以及掉头车流量。
11.2.4 信号相位调查内容应包括交叉口相位数和配时方案。
11.2.5 客流预测内容应包括轻轨与其他轨道交通系统换乘客流量、各预测年限沿线地面公交断面客流量、各道路交叉口高峰时段各流向的各类车型流量。
条文说明
11.2.1~11.2.4 由于轻轨系统存在多种路权方式,其中非全封闭的地面线很可能与地面道路交通相互影响。为了在设计中更好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条文中提出了对沿线道路交通的相关重点因素进行调查,并针对每项重点因素的调查内容提出要求。
11.2.5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客流预测规范》DB11/T 786对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工作的基础依据、基本条件、技术要求和预测内容等做了全面规范,影响因素涉及相当广泛,包括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规划人口及就业岗位分布、道路、常规公共交通、小汽车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管理、票制票价政策等方面。本条规定是基于轻轨受道路系统影响程度较大的特点出发,对道路设施基本信息、道路交通流数据和平交路口交通信号数据的调查工作作出特意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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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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