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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列车自动监控系统
17.3.1 ATS系统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ATS系统主要应包括控制中心、车站和车辆基地等ATS设备;
2 控制中心ATS主要应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接口设备、打印机等设备。工作站应包括调度员工作站、调度长工作站、时刻表编辑工作站、维护工作站和培训工作站等;
3 车站ATS主要应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终端和网络设备、发车计时器/指示器等设备;ATS终端可与ATP终端合设,但不应影响ATP系统的安全性。
4 ATS系统构架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网络拓扑结构采用冗余方式;
2)主要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主机故障时,主备机切换应确保系统功能完整、各种显示连续、正确;
3)调度员工作站的数量,根据在线列车对数、线路长度和车站数量等因素合理配置;各调度工作站应互为备用,调度工作站的多个显示器输出控制应相对独立。
17.3.2 正线ATS系统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1 列车自动识别、跟踪、车次号显示;
2 时刻表编制及管理;
3 进路自动/人工控制;
4 列车运行调整;
5 列车运行和设备状态自动监视;
6 操作与数据记录、回放、输出及统计处理;
7 车辆修程及乘务员管理;
8 系统故障复原处理;
9 列车运行模拟及培训。
17.3.3 ATS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ATS系统可监控一条或多条运营线路。监控多条运营线路时,应保证各条线路具有独立运营或混合运营的能力;
2 运营线路上的车站、站间、折返线等应全部纳入正线ATS系统监控范围,涉及行车安全的应急控制宜由车站办理;
3 ATS系统应满足列车运行交路的需要,凡具有折返条件的车站均应按具有折返作业处理;
4 系统故障或车站作业需要时,经控制中心调度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手续后,可实现站控与遥控转换;车站值班员可强行办理站控作业;站控与遥控转换过程中,不应影响列车运行;
5 列车进路控制应以连锁表为依据,并应根据运行时刻表和列车识别号等条件实现控制。
17.3.4 ATS系统与下列主要系统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ATS系统应与ATP、ATO等系统接口;
2 ATS系统应与无线通信、广播、乘客信息等系统接口;
3 ATS系统宜接收时钟系统的时间信号,宜实现信号系统的时间同步;
4 ATS系统可与电力监控、防灾报警和环境监控或综合监控等系统接口;
5 ATS可提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监控系统的接口。
1 ATS系统主要应包括控制中心、车站和车辆基地等ATS设备;
2 控制中心ATS主要应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接口设备、打印机等设备。工作站应包括调度员工作站、调度长工作站、时刻表编辑工作站、维护工作站和培训工作站等;
3 车站ATS主要应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终端和网络设备、发车计时器/指示器等设备;ATS终端可与ATP终端合设,但不应影响ATP系统的安全性。
4 ATS系统构架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网络拓扑结构采用冗余方式;
2)主要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方式;当主机故障时,主备机切换应确保系统功能完整、各种显示连续、正确;
3)调度员工作站的数量,根据在线列车对数、线路长度和车站数量等因素合理配置;各调度工作站应互为备用,调度工作站的多个显示器输出控制应相对独立。
17.3.2 正线ATS系统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1 列车自动识别、跟踪、车次号显示;
2 时刻表编制及管理;
3 进路自动/人工控制;
4 列车运行调整;
5 列车运行和设备状态自动监视;
6 操作与数据记录、回放、输出及统计处理;
7 车辆修程及乘务员管理;
8 系统故障复原处理;
9 列车运行模拟及培训。
17.3.3 ATS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ATS系统可监控一条或多条运营线路。监控多条运营线路时,应保证各条线路具有独立运营或混合运营的能力;
2 运营线路上的车站、站间、折返线等应全部纳入正线ATS系统监控范围,涉及行车安全的应急控制宜由车站办理;
3 ATS系统应满足列车运行交路的需要,凡具有折返条件的车站均应按具有折返作业处理;
4 系统故障或车站作业需要时,经控制中心调度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手续后,可实现站控与遥控转换;车站值班员可强行办理站控作业;站控与遥控转换过程中,不应影响列车运行;
5 列车进路控制应以连锁表为依据,并应根据运行时刻表和列车识别号等条件实现控制。
17.3.4 ATS系统与下列主要系统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ATS系统应与ATP、ATO等系统接口;
2 ATS系统应与无线通信、广播、乘客信息等系统接口;
3 ATS系统宜接收时钟系统的时间信号,宜实现信号系统的时间同步;
4 ATS系统可与电力监控、防灾报警和环境监控或综合监控等系统接口;
5 ATS可提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监控系统的接口。
条文说明
17.3.3 第1款 随着计算机技术及控制技术的发展,并考虑到不同地铁线路的同时建设或改、扩建,ATS系统可以多运营线路共用,实现相关线路的统一指挥,并且也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
第5款 ATS系统的列车进路控制功能是ATS的主要功能之一。连锁表以进路为主体,表中列出与列车运行相关的全部进路及进路与进路、进路与道岔、信号机之间的关系。该表的生成应满足运营要求,也是联锁设备设计的重要依据。而运行时刻表和列车识别号是正确处理列车经路、实现正确列车进路控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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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运营组织
- 3.1 一般规定
- 3.2 运营规模
- 3.3 运营模式
- 3.4 运营配线
- 3.5 运营管理
- 4 车辆
- 4.1 一般规定
- 4.2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 4.3 车体
- 4.4 转向架
- 4.5 电气系统
- 4.6 制动系统
- 4.7 安全与应急设施
- 5 限界
- 5.1 一般规定
- 5.2 基本参数
- 5.3 建筑限界
- 5.4 轨道区设备和管线布置原则
- 6 线路
- 6.1 一般规定
- 6.2 线路平面
- 6.3 线路纵断面
- 6.4 配线设置
- 7 轨道
- 7.1 一般规定
- 7.2 基本技术要求
- 7.3 轨道部件
- 7.4 道床结构
- 7.5 无缝线路
- 7.6 减振轨道结构
- 7.7 轨道安全设备及附属设备
- 8 路基
- 8.1 一般规定
- 8.2 路基面及基床
- 8.3 路堤
- 8.4 路堑
- 8.5 路基支挡结构
- 8.6 路基排水及防护
- 9 车站建筑
- 9.1 一般规定
- 9.2 车站总体布置
- 9.3 车站平面
- 9.4 车站环境设计
- 9.5 车站出入口
- 9.6 风井与冷却塔
- 9.7 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和站台门
- 9.8 车站无障碍设施
- 9.9 换乘车站
- 9.10 建筑节能
- 10 高架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结构刚度限值
- 10.3 荷载
- 10.4 结构设计
- 10.5 构造要求
- 10.6 车站高架结构
- 11 地下结构
- 11.1 一般规定
- 11.2 荷载
- 11.3 工程材料
- 11.4 施工方法的确定
- 11.5 结构形式及衬砌
- 11.6 结构设计
- 11.7 构造要求
- 11.8 地下结构抗震设计
- 11.9 地下结构设计的安全风险控制
- 12 工程防水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 12.3 防水层
- 12.4 高架结构防水
- 12.5 明挖法施工的地下结构防水
- 12.6 矿山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 12.7 细部构造防水
- 12.8 盾构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 12.9 沉管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 13 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地下线段的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3 高架、地面线段的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4 其他
- 14 给水与排水
- 14.1 一般规定
- 14.2 给水
- 14.3 排水
- 14.4 车辆基地给水与排水
- 14.5 给排水设备监控
- 15 供电
- 15.1 一般规定
- 15.2 变电所
- 15.3 牵引网
- 15.4 电缆
- 15.5 动力与照明
- 15.6 电力监控
- 15.7 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
- 16 通信
- 16.1 一般规定
- 16.2 传输系统
- 16.3 无线通信系统
- 16.4 公务电话系统
- 16.5 专用电话系统
- 16.6 视频监视系统
- 16.7 广播系统
- 16.8 时钟系统
- 16.9 办公自动化系统
- 16.10 电源系统及接地
- 16.11 集中告警系统
- 16.12 民用通信引入系统
- 16.13 公安通信系统
- 16.14 通信用房要求
- 17 信号
- 17.1 一般规定
- 17.2 系统要求
- 17.3 列车自动监控系统
- 17.4 列车自动防护系统
- 17.5 列车自动运行系统
- 17.6 车辆基地信号系统
- 17.7 其他
- 18 自动售检票系统
- 18.1 一般规定
- 18.2 系统构成
- 18.3 系统功能
- 18.4 票制、票务管理模式
- 18.5 设备选型、配置及布置原则
- 18.6 供电与接地
- 18.7 系统接口
- 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9.1 一般规定
- 19.2 系统组成及功能
- 19.3 消防联动控制
- 19.4 火灾探测器与报警装置的设置
- 19.5 消防控制室
- 19.6 供电、防雷与接地
- 19.7 布线
- 20 综合监控系统
- 20.1 一般规定
- 20.2 系统设置原则
- 20.3 系统基本功能
- 20.4 硬件基本要求
- 20.5 软件基本要求
- 20.6 系统性能指标
- 20.7 其他
- 21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 21.1 一般规定
- 21.2 系统设置原则
- 21.3 系统基本功能
- 21.4 硬件设备配置
- 21.5 软件基本要求
- 21.6 系统网络结构与功能
- 21.7 布线及接地
- 22 乘客信息系统
- 22.1 一般规定
- 22.2 系统功能
- 22.3 系统构成及设备配置
- 22.4 系统接口
- 22.5 供电与接地
- 22.6 布线
- 23 门禁
- 23.1 一般规定
- 23.2 安全等级和监控对象
- 23.3 系统构成
- 23.4 系统功能
- 23.5 设备安装要求
- 23.6 系统接口
- 24 运营控制中心
- 24.1 一般规定
- 24.2 工艺设计
- 24.3 建筑与装修
- 24.4 布线
- 24.5 供电、防雷与接地
- 24.6 通风、空调与供暖
- 24.7 照明与应急照明
- 24.8 消防与安全
- 25 站内客运设备
- 25.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 25.2 电梯
- 25.3 轮椅升降机
- 26 站台门
- 26.1 一般规定
- 26.2 主要技术指标
- 26.3 布置与结构
- 26.4 运行与控制
- 26.5 供电与接地
- 27 车辆基地
- 27.1 一般规定
- 27.2 车辆段与停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
- 27.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
- 27.4 车辆检修设施
- 27.5 车辆段设备维修与动力设施
- 27.6 综合维修中心
- 27.7 物资总库
- 27.8 培训中心
- 27.9 救援设施
- 27.10 站场设计
- 28 防灾
- 28.1 一般规定
- 28.2 建筑防火
- 28.3 消防给水与灭火
- 28.4 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
- 28.5 防灾通信
- 28.6 防灾用电与疏散照明
- 28.7 其他灾害预防与报警
- 29 环境保护
- 29.1 一般规定
- 29.2 规划环境保护
- 29.3 工程环境保护
- 29.4 环境保护措施
- 附录A A型车限界图
- 附录B B1型车限界图
- 附录C B2型车限界图
- 附录D 圆曲线地段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计算方法
- 附录E 缓和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加宽计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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