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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硬件设备配置
21.4.1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应选择具备高可靠性、容错性、可维护性的工业级控制设备;事故通风与排烟系统设备的监控应采取冗余措施。
21.4.2 中央级硬件设备应按下列要求配置:
1 应配置两台操作工作站,并列运行或采用冗余热备技术;
2 可配置一台维护工作站,应能监视全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3 可配置两台冗余服务器;
4 应至少配置一台事件信息打印机及一台报表打印机;
5 应配置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后备时间不应小于1h;
6 可配置大屏幕显示系统,其设计应与行调、电调、视频监视等系统协调;
7 应与通信系统母钟时间同步;
8 当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被综合监控系统集成时,中央级硬件设备应由综合监控系统设置。
21.4.3 车站级硬件设备应按下列要求配置:
1 应配置工业控制计算机作为车站级操作工作站;
2 应配置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后备时间不应小于1h;
3 应配置一台打印机兼作历史和报表打印机;
4 应在车站控制室配置综合后备控制盘,作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工况自动控制的后备措施,其操作权限应高于车站和中央操作工作站,盘面应以火灾工况操作为主,操作程序应力求简便、直接;
5 当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被综合监控系统集成时,车站级硬件设备及综合后备盘应由综合监控系统设置。
21.4.4 现场设备应按下列要求配置:
1 宜选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作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控制设备;
2 PLC应支持多任务,应至少包括循环扫描型基本任务、事件触发任务和周期型中断任务;
3 控制器应支持故障自诊断及自恢复功能,以及提供用于模块运行监视的状态数据,并应具有远程编程功能;
4 PLC应采用可扩展、易维修模块化结构,通信、输入输出(I/O)等主要模块组件应具有带电插拔功能及必要的隔离措施;
5 应冗余配置的PLC,主备PLC应能实现自动切换;
6 传感器的输出应采用标准电信号;
7 系统应具有抑制变频器谐波功能,并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
21.4.2 中央级硬件设备应按下列要求配置:
1 应配置两台操作工作站,并列运行或采用冗余热备技术;
2 可配置一台维护工作站,应能监视全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3 可配置两台冗余服务器;
4 应至少配置一台事件信息打印机及一台报表打印机;
5 应配置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后备时间不应小于1h;
6 可配置大屏幕显示系统,其设计应与行调、电调、视频监视等系统协调;
7 应与通信系统母钟时间同步;
8 当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被综合监控系统集成时,中央级硬件设备应由综合监控系统设置。
21.4.3 车站级硬件设备应按下列要求配置:
1 应配置工业控制计算机作为车站级操作工作站;
2 应配置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后备时间不应小于1h;
3 应配置一台打印机兼作历史和报表打印机;
4 应在车站控制室配置综合后备控制盘,作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工况自动控制的后备措施,其操作权限应高于车站和中央操作工作站,盘面应以火灾工况操作为主,操作程序应力求简便、直接;
5 当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被综合监控系统集成时,车站级硬件设备及综合后备盘应由综合监控系统设置。
21.4.4 现场设备应按下列要求配置:
1 宜选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作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控制设备;
2 PLC应支持多任务,应至少包括循环扫描型基本任务、事件触发任务和周期型中断任务;
3 控制器应支持故障自诊断及自恢复功能,以及提供用于模块运行监视的状态数据,并应具有远程编程功能;
4 PLC应采用可扩展、易维修模块化结构,通信、输入输出(I/O)等主要模块组件应具有带电插拔功能及必要的隔离措施;
5 应冗余配置的PLC,主备PLC应能实现自动切换;
6 传感器的输出应采用标准电信号;
7 系统应具有抑制变频器谐波功能,并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
条文说明
21.4.1 BAS采用工业控制系统,系统配置的设备均应具备较强的抗电磁干扰、抗静电干扰、抑制变频器谐波能力,满足地铁特殊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现场设备应考虑设备防尘、防腐蚀、防潮、防霉、防振等适合工业环境控制设备。监控设备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化、模块化结构,并具有远程编程功能的设备,输入、输出模块具有带电插拨功能和隔离措施。对事故通风与排烟系统的监控,采用冗余配置的PLC及冗余现场工业总线结构,以提高控制系统的可靠性。主要环节冗余配置亦提高系统的容错性。
21.4.3 车站级硬件设备的配置原则:
1 选择工业控制计算机作为车站级操作工作站具有较高可靠性,MTBF≥50000h,LCD显示器 MTBF≥20000h,是一种采用总线结构、具有重要的计算机属性和特征,具有实时的操作系统、友好的人机界面,主机配置具有多个符合工业标准的32位PCI扩展插槽,具备良好可扩展性。
2 UPS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车站级火灾报警系统UPS后备时间为1h,车站级BAS与FAS之间配置通信接口,后备时间应保持一致,协同执行防灾模式。
2 UPS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车站级火灾报警系统UPS后备时间为1h,车站级BAS与FAS之间配置通信接口,后备时间应保持一致,协同执行防灾模式。
3 报表分为统计类报表和查询类报表。统计类报表具有时间属性,需要周期统计和计算产生,如耗电、故障次数故障率、设备运行时间、环境参数(温度、湿度、常值)统计报表等;查询类报表是通过查询烧则过滤后的数据输出报表,如报警事件、故障设备、维修设备、报检设备、运行参数一览表等。统计类报表基于历史数据库产生,并可由用户自定义生成;查询类报表针仅对查询结果输出,格式固定。报表操作包括报表编辑、报表生成、报表保存。报表打印有定时自动、自动触发、事件打印等方式。
4 在车站控制室设置综合后备盘(IBP),当中央级发生通信故障或在车站级人机接口发生故障时,使车站具有后备操作装置,进行紧急情况下的手动后备操作控制,以保证运行安全。IBP具备如下主要功能:信号系统的紧急停车、扣车和放行控制;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下,车站通风空调系统和隧道通风系统的模式控制(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大系统、车站小系统等火灾模式);自动售检票系统的闸机解锁控制;自动扶梯的停机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控制;站台门开启控制;非消防电源切除;显示消火栓泵的运行、故障、手/自动状态,以提高对重要消防设备进行监控的可靠性。当车站级工作站发生故障时,直接手动IBP模式按钮操作,IBP盘手动按钮控制具有优先级。
21.4.4 第3款 现代PLC具有逻辑判断、定时、计数、记忆和运算、数据处理、联网通信及PID回路调节等功能,开关量处理能力强,模拟量处理能力亦满足过程连续处理要求;更加适合工业现场的要求,具有高可靠性、强抗电磁干扰能力;编程方便,输入和输出端更接近现场设备。因此,宜优先选用PLC作为BAS的主要控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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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 3.2 运营规模
- 3.3 运营模式
- 3.4 运营配线
- 3.5 运营管理
- 4 车辆
- 4.1 一般规定
- 4.2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 4.3 车体
- 4.4 转向架
- 4.5 电气系统
- 4.6 制动系统
- 4.7 安全与应急设施
- 5 限界
- 5.1 一般规定
- 5.2 基本参数
- 5.3 建筑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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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 6.2 线路平面
- 6.3 线路纵断面
- 6.4 配线设置
- 7 轨道
- 7.1 一般规定
- 7.2 基本技术要求
- 7.3 轨道部件
- 7.4 道床结构
- 7.5 无缝线路
- 7.6 减振轨道结构
- 7.7 轨道安全设备及附属设备
- 8 路基
- 8.1 一般规定
- 8.2 路基面及基床
- 8.3 路堤
- 8.4 路堑
- 8.5 路基支挡结构
- 8.6 路基排水及防护
- 9 车站建筑
- 9.1 一般规定
- 9.2 车站总体布置
- 9.3 车站平面
- 9.4 车站环境设计
- 9.5 车站出入口
- 9.6 风井与冷却塔
- 9.7 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和站台门
- 9.8 车站无障碍设施
- 9.9 换乘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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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高架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结构刚度限值
- 10.3 荷载
- 10.4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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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车站高架结构
- 11 地下结构
- 11.1 一般规定
- 11.2 荷载
- 11.3 工程材料
- 11.4 施工方法的确定
- 11.5 结构形式及衬砌
- 11.6 结构设计
- 11.7 构造要求
- 11.8 地下结构抗震设计
- 11.9 地下结构设计的安全风险控制
- 12 工程防水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 12.3 防水层
- 12.4 高架结构防水
- 12.5 明挖法施工的地下结构防水
- 12.6 矿山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 12.7 细部构造防水
- 12.8 盾构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 12.9 沉管法施工的隧道防水
- 13 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地下线段的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3 高架、地面线段的通风、空调与供暖
- 13.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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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 一般规定
- 14.2 给水
- 14.3 排水
- 14.4 车辆基地给水与排水
- 14.5 给排水设备监控
- 15 供电
- 15.1 一般规定
- 15.2 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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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 电力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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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 一般规定
- 16.2 传输系统
- 16.3 无线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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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2 民用通信引入系统
- 16.13 公安通信系统
- 16.14 通信用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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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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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 一般规定
- 18.2 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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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 一般规定
- 19.2 系统组成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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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 消防控制室
- 19.6 供电、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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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一般规定
- 20.2 系统设置原则
- 20.3 系统基本功能
- 20.4 硬件基本要求
- 20.5 软件基本要求
- 20.6 系统性能指标
- 20.7 其他
- 21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 21.1 一般规定
- 21.2 系统设置原则
- 21.3 系统基本功能
- 21.4 硬件设备配置
- 21.5 软件基本要求
- 21.6 系统网络结构与功能
- 21.7 布线及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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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一般规定
- 22.2 系统功能
- 22.3 系统构成及设备配置
- 22.4 系统接口
- 22.5 供电与接地
- 22.6 布线
- 23 门禁
- 23.1 一般规定
- 23.2 安全等级和监控对象
- 23.3 系统构成
- 23.4 系统功能
- 23.5 设备安装要求
- 23.6 系统接口
- 24 运营控制中心
- 24.1 一般规定
- 24.2 工艺设计
- 24.3 建筑与装修
- 24.4 布线
- 24.5 供电、防雷与接地
- 24.6 通风、空调与供暖
- 24.7 照明与应急照明
- 24.8 消防与安全
- 25 站内客运设备
- 25.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 25.2 电梯
- 25.3 轮椅升降机
- 26 站台门
- 26.1 一般规定
- 26.2 主要技术指标
- 26.3 布置与结构
- 26.4 运行与控制
- 26.5 供电与接地
- 27 车辆基地
- 27.1 一般规定
- 27.2 车辆段与停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
- 27.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
- 27.4 车辆检修设施
- 27.5 车辆段设备维修与动力设施
- 27.6 综合维修中心
- 27.7 物资总库
- 27.8 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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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10 站场设计
- 28 防灾
- 28.1 一般规定
- 28.2 建筑防火
- 28.3 消防给水与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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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 防灾通信
- 28.6 防灾用电与疏散照明
- 28.7 其他灾害预防与报警
- 29 环境保护
- 29.1 一般规定
- 29.2 规划环境保护
- 29.3 工程环境保护
- 29.4 环境保护措施
- 附录A A型车限界图
- 附录B B1型车限界图
- 附录C B2型车限界图
- 附录D 圆曲线地段车辆限界和设备限界计算方法
- 附录E 缓和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加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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