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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设置流程


3.2.1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计前应开展资料调查和分析工作,新建道路调查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道路周边的用地性质;

    2  道路功能和等级、红线宽度、沿线交叉口及出入口等;

    3  道路有关的设计成果及资料;

    4  预测交通量和交通组成;

    5  公交线路及停靠站方案;

    6  沿途所经过的道路名、地点名和主要设施;

    7  交通管理措施;

    8  周边道路设施状况。

3.2.2  改建道路还应增加调查下列资料:

    1  现有道路交通设施状况;

    2  各路段的交通量、交通特性和交通管理措施;

    3  沿线的公交线路及站点设置情况;

    4  道路及沿线交通事故情况。

3.2.3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内容、种类;版面和尺寸设计;支撑方式、标志板、支撑件、连接件、基础;强度、稳定性验算;视认角度验算及视认环境评价;材料及施工工艺要求等。

    2  交通标线的设置位置、内容、种类;文字、图形和尺寸;材料及施工工艺要求等。

3.2.4  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按设计、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3.2.5  交通标志和标线施工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应符合施工图、相关标准及本标准有关验收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条文说明

3.2.1  调研道路沿途的主要设施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公共设施等信息。

3.2.2  改建道路路段的交通量、交通特性还应包括大小车比例、非机动车比例、行人流量等;交通管制措施包括单行线、禁止停车区域、可变车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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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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