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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观景台标志


8.14.1  停车观景地带的两侧宜设置观景台标志。

8.14.2  观景台标志应设置在路侧可供道路使用者停车观景地带的两侧。必要时,可在观景地带周边1~2个次干路以上交叉口增设观景台标志,并应附加方向或距离辅助标志。

条文说明

8.14.2  观景台标志区域路段一般车速变化多,分散驾驶人注意力的物体多,观景台标志设置时,应重点考虑其安全视距,避免引起突然停车和倒车等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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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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