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15 路面文字标记


12.15.1  当利用路面文字信息指定车行道的前进方向、提示出入口信息、限制车道行驶车辆类型、限制车道行驶速度、逆光路段和大车干扰等导致对交通标志视认有困难时,应设置路面文字标记。

12.15.2  路面文字标记的高度、宽度、间隔应符合表12.15.2的规定,字体应采用黑体。

表12.15.2  路面文字标记规格

12.15.3  路面文字标记排列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沿车辆行驶方向应由近及远纵向排列;

    2  其余等级的城市道路,沿车辆行驶方向应由远及近纵向排列;

    3  数字标记应沿车辆行驶方向从左至右横向排列。

12.15.4  路面文字标记宜多次重复设置。指路信息的路面文字标记设置次数不宜小于3次,宜与导向箭头组合使用。

12.15.5  路面限速标记应设置于限制车辆最高行驶速度或最低行驶速度车道起点和其他适当位置。最高限速值数字的颜色应采用黄色,可单独使用;最低限速值数字的颜色应采用白色,并与最高限速值数字同时使用。

12.15.6  在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可将最高限速的标志版面图形施划于路面作为路面限速提示标记,长短轴之比应为2.5:1的椭圆,长轴与行车方向应平行。该标记应为反光标记且应与限制速度标志配合使用,并应采用抗滑标线材料。

条文说明

12.15.3  文字在纵向排列时,人的认读习惯本是习惯于从上向下阅读的。由于公路尤其是高等级公路一般行驶速度较快,对路面文字标记的字体要求也大,顺着认读习惯从上向下排列不容易一眼看清,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汉字标记应沿车辆行驶方向由近及远纵向排列”。但城市道路情况有所不同,一般的城市道路车速不高,对路面文字标记的字体要求也较小,按照由远及近纵向排列既符合认读习惯,也便于“一眼看清”,如按照由近及远纵向排列,反而不容易快速判读。考察了较多的城市,“由近及远”和“由远及近”两种纵向排列方式都有采用,采用“由远及近”纵向排列方式效果较好。国外也较多采用“由远及近”的纵向排列方式。所以条文规定了干路和支路的路面文字标记沿车辆行驶方向应由远及近纵向排列。对于快速路,其行驶速度和车流特征比干路和支路更接近公路,所以条文还是规定快速路的路面文字标记沿车辆行驶方向应由近及远纵向排列。虽然在干路和支路和快速路上规定的路面文字标记排列方向不同,但由于干路和支路和快速路在行驶特征等多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不同,这样的规定还是合理的,也便于操作和掌握。而且快速路一般将直接连接城市对外公路,路面文字标记排列方向的规定也正好可以和公路的规定一致。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