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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7.1  非机动车使用者在交叉口不允许驶入的范围,应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7.2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专用左转弯相位信号控制的较大交叉口,宜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2  其他需要规范非机动车行驶轨迹的交叉口,可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7.3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应由禁驶区边界线和停止线两部分组成,禁驶区边界线应为黄色虚线,宽度应为20cm,线段长应为100cm,间隔应为100cm;停止线应为黄色实线,宽度应为20cm,长度不应小于相应非机动车道宽度。

13.7.4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的设置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进口道无专用右转车道时,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界线宜和导向车道线的外侧线对齐;

    2  当进口道有专用右转车道时,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界线宜和右转车道导向车道线的内侧线对齐;

13.7.5  T形交叉路口可设置扇形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图13.7.5)。

图13.7.5 T形交叉口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设置示例

条文说明

13.7.2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实际上要求非机动车左转通过两次停车来实现,如果非机动车较多可能导致左转等待非机动车在交叉口积压过多,从而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这时不应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而应该设置专用左转信号相位让非机动车直接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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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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