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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中心圈


13.9.1  中心圈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通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口,宜设置中心圈;

    2  不规则交叉口或交叉口处车道过宽,可设置中心圈;

    3  其他需要规范车辆行驶轨迹的特殊地点,可设置中心圈。

13.9.2  中心圈应由外围线和内部填充线组成,应采用白色实线,线宽应均为15cm或20cm;外围线的形状可采用圆形或菱形,圆形中心圈的内部填充线间距应为30cm~40cm,菱形中心圈的内部填充线间距应为30cm~60cm。

13.9.3  中心圈宜设在交叉口的中心,其直径及形状应根据交叉口大小确定,圆形中心圈的直径不应小于1.2m,菱形中心圈的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1.5m,并不得侵入左转弯车辆最小半径控制的行车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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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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