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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材料要求


4.6.1  标志版面反光材料及照明应采用环保节能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志版面在白天和夜间的颜色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GB 5768.1的规定。

    2  标志应采用逆反射材料制作版面,也可根据地形、观测角度、日照等情况增加主动发光式或外部照明设备。

    3  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的规定,使用中当其性能不能满足该规范最低要求时应及时更换。

    4  快速路、主干路标志应采用Ⅲ类~Ⅴ类反光膜;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标志可在Ⅰ类~Ⅳ类的反光膜中选择。

    5  在下列情况下设置的禁令、指示、警告标志,宜采用Ⅴ类反光膜:

        1)快速路小半径曲线及立交小半径匝道路段;

        2)交通较为复杂、视距不良、观察角过大的交叉口或路段;

        3)通行大型车辆为主的道路。

    6  位于行车道上方标志版面的逆反射性能,宜比路侧标志提高一个等级。当采用Ⅴ类反光膜也无法保证视认时,宜增加标志照明系统。

    7  隧道内指示紧急电话、消防设备、人行横洞、行车横洞、紧急停车带、疏散等标志,应采用主动发光或照明式标志,其他标志宜采用主动发光或照明式标志。

    8  主动发光标志和照明式标志在夜间均应具有150m以上的视认距离,其材料及制作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的规定,并宜使用透光型反光材料制作。

4.6.2  标志底板可采用铝合金板、挤压成型的铝合金型材、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等板材制作,板材相关指标及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的规定。在保证视认性前提下,标志板可分块制作,现场拼装。

4.6.3  可变信息标志板采用的材料及显示方式,应根据标志类型、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环保节能、经济性等要求确定。

4.6.4  支撑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志支撑件可选用钢管、型钢、八角形钢柱或钢桁架,也可根据需要采用铝合金型材、合成材料、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

    2  标志基础应采用的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大于或等于C25。

条文说明

4.6.1  本条规定了标志版面反光材料及照明应符合的要求。

    1  交通标志不论白天或是黑夜均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尤其是晚上希望能有白天一样的可见性和醒目性,这就要求标志反光膜应具有良好的逆反射性能和色度性能,具有良好的大角度逆反射性能。

    2  如提高反光膜等级达不到规定要求而采用主动发光标志或安装照明设备时,其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86.2规定。

    3  反光膜按其不同的逆反射性能,分为Ⅰ类至Ⅶ类反光膜,具体分级见表7。

表7  反光膜分级表

    注:
        1
  各类反光膜结构为通常使用的典型结构,不排除会有其他结构存在。如棱镜型工程级反光膜为Ⅰ类反光膜。

        2  各类反光膜使用寿命为制造商一般承诺的期限,实际使用寿命与其材质和用途有关。如荧光反光膜以及用于临时性交通标志和作业区设施的反光膜,使用寿命一般为3年。

    本款中提出“使用中当其性能不能满足该规范最低要求时应及时更换”要求,是指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中的耐候性能要求。

    4  反光膜的逆反射性能以规定的入射角和观测角条件下的逆反射系数表示,入射角是指车辆前照灯光线与标志板面法线之间的夹角,观察角是指从车辆前照灯到标志的光轴与标志反射回驾驶人眼睛视线轴之间的夹角(图14、图15)。

图15  观测角

    采用逆反射材料的标志板面在车辆前照灯光线照射下,由于光的衍射性能,在反射时会形成光锥,并形成核心亮,外围暗的特征。在标志距车辆一定距离下,不同车型观测角差异,形成其视认能力差异。根据研究,不同车速、汉字高度下的标志视认距离在150m~50m,其标准小汽车观测角为0.2°~0.9°,大型货运车观测角为0.5°~2.0°,即大车的观测角要比小车大一倍以上,大型货运车驾驶人的视线靠近反射光锥外围,对其反光性能有更高要求(图16)。同样,车辆前照灯光对标志入射角增大(包括车辆前照灯光与标志板面法线的纵向与横向夹角),也将使标志逆反射性能下降。因此,条文中对不同道路等级的标志反光膜提出不同要求。

图16  不同车辆驾驶人眼高区别

    5  鉴于上述原因,特别提出对快速路小半径曲线段、立交小半径匝道、交通较复杂和观察角过大的交叉口或路段(如对需要驾驶员大角度横向观察的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以及通行大型车辆为主的道路上设置的标志,宜采用Ⅴ类(大角度)反光膜,以提高其大角度逆反射性能与视认性。

    6  根据上述原理的试验结果,门架、悬臂等位于道路上方标志采用路侧同样等级的反光膜材料时,则其逆反射效果只能达到路侧的15%左右。因此位于行车道上方标志版面的逆反射性能,宜比路侧标志提高一个等级。

    7  隧道内车辆行驶与一般道路上车辆行驶的交通安全环境有所不同,主要是反映在照明、视野、通风等方面的变化,有不少隧道还有横断面变化。所有这些都可能会对交通安全产生比一般道路更大的影响,隧道内所有各类交通标志在任何情况下应更为便于识别和醒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隧道内所有交通标志均宜采用主动发光或照明式标志,但考虑到一些山区城市的道路隧道较多(如重庆等城市),建设投入较大,因此在此提出涉及隧道内指示紧急电话、消防设备、人行横洞、行车横洞、紧急停车带、疏散等应急、消防、避险标志应采用主动发光或照明式标志,应理解为最低要求。对建设投入有条件的城市或工程项目,其他设置于隧道内标志也宜积极采用主动发光标志或照明式标志,特别是对指示和禁令标志应予以优先考虑,以保证其突发交通安全和其他事件时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4.6.2  标志底板尽可能使用最大尺寸板材制作,以减少接缝。通常情况下,当标志底板板材的长度、宽度或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不应有拼接缝;当板材的尺寸大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应尽可能减少反光膜接缝。

    使用铝合金板制作大型标志的板面结构时,考虑到运输和施工便利以及材料的节省,在保证标志板面视认性前提下,也可以采取使用小尺寸板材经90°折弯处理并在板材背部铆接或挤压成型拼接,反光膜结合底板在工厂分块制作,现场拼接安装方式进行,其板面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要求。每块分块的反光膜之间,采取对接方式(图17、图18),此方法需要厚度较大的反光膜,如微棱镜结构反光膜。拼接示例见图19。

图17  小尺寸板材经90°折弯处理并在板材背部铆接拼接

图18  小尺寸板材挤压成型拼接

图19  工厂分块制作现场拼装

4.6.3  可变信息标志版面显示方式一般多采用LED(高亮度发光二极管)技术,目前而言这是一项环保节能技术,其他显示方式如磁翻板、字幕式、光纤式等目前已基本不再采用。可变信息标志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技术条件》JT/T 431和《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 484的具体规定。

4.6.4  标志立柱一般采用钢管、型钢、八角形钢柱或钢桁架,也可采用铝合金型材、钢筋混凝土立柱,标志立柱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缝钢管的外径、厚度、弯曲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的要求;直缝电焊钢管的外径、厚度、椭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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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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