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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注意危险标志


7.27.1  在本规范所列警告标志未能包括的其他危险路段前,应设置注意危险标志。

7.27.2  注意危险标志距危险路段起点的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7.27.3  注意危险标志不宜设置在已设置了其他警告标志的同一地点。

7.27.4  注意危险标志不宜单独使用,其下应设置辅助标志,说明危险原因。

7.27.5  注意危险标志属临时性应急措施,一旦上述路段的危险状况获得解决,注意危险标志即应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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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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