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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道路出入口标线


12.11.1  机动车辆驶入或驶出主路,应设置道路出入口标线。

12.11.2  道路出入口标线应由三角地带标线和纵向标线两部分组成。三角地带标线应为白色实线,由外围线和内部填充线组成,外围线和内部填充线夹角应为45°;外围线线宽应为20cm;内部填充线应为V形线,线间距应为100cm,线宽应为45cm,V形线的顶端迎向车流上游。纵向标线应由白色实线及虚线组成,线宽应为45cm,连接三角地带的实线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m,虚线的线段及间隔长度均应为3m。

12.11.3  快速路的出入口前后主路车道数不变时,出入口处的三角地带标线长度与纵向标线的实线段长度之和宜占整个出入口段总长度的1/3~1/2,主路的入口前应设置两道及以上向左合流导向箭头,设置间隔宜为30m~50m(图12.11.3-1)。主路的出口应在分流点起点及上游30m~50m处各设置一道直行或右转导向箭头,分流点后在减速车道内设置两道及以上右转导向箭头,设置间隔宜为30m~50m(图12.11.3-2)。在匝道上分合流时,可仅设置三角地带标线。

图12.11.3-1  道路入口标线设置示例(cm)

1-三角地带标线长度与纵向标线的实线段长度之和;2-入口段总长

图12.11.3-2  道路出口标线设置示例

12.11.4  合流后主路增加车道,纵向标线应改为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分流后主路减少车道,纵向标线长度宜为100m~300m。

12.11.5  在辅路上,应根据车流流量、视角、车速等,合理配合设置减速让行线。

12.11.6  出口可配合设置路面文字标记。

条文说明

12.11.1  道路出入口标线用于引导驶入驶出车辆的运行轨迹,尤其是在连续流路段的出口处,道路出入口标线的纵向标线粗虚线可以起到车道变换告知的功能,并配合设置出口文字标记,提醒驾驶员变换车道。在交叉口或路段车道变化的路段也可设置纵向标线粗虚线(图89)。

图89  交叉口车道变换告知标线设置

12.11.6  在道路出口,为进一步提醒驾驶者及时驶出主路,往往可在分流点上游的路面上设置路面文字标记,施划“出口道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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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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