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5 街道名称标志


8.5.1  城市道路宜设置街道名称标志。

8.5.2  街道名称标志宜设置在交叉口下游30m~100m处,位于车行道右侧,版面应面对来车方向;当两个交叉口间距较大时,可重复设置。

8.5.3  街道名称标志版面中的文字,应按自左至右或自上至下的方式排列,文字排列应保证路名易于识认。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