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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并联电力电容器装置


4.8.1 本节可适用于电压为10kV及以下和单组容量为1200kvar及以下并联补偿用的电力电容器装置设计。
4.8.2 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低压无功补偿并联电容器应采用干式电容器。
4.8.3 并联电容器组应装设单独的控制和保护装置。为提高单台用电设备功率因数用的并联电容器组,可与该设备共用控制和保护装置。
4.8.4 低压成套电容器柜可与低压配电柜并列布置;当低压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前操作及维护通道不应小于1.5m;当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m。
条文说明
4.8.1 民用建筑中的变电所,补偿用电力电容器装置的单组容量,不应大于1200kvar,容量过大,标准柜体不能满足要求,因此作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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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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