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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交流充电桩


9.7.1 本节可适用于民用建筑室内外安装的交流充电桩,安装在室外的充电桩的防水防尘等级不应低于IP65。
9.7.2 交流充电桩供电电源应采用单相、交流220V电压,电压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7%、-10%;额定电流不应大于32A。
9.7.3 计算单台交流充电桩容量时需考虑充电机的功率因数和效率,计算多台交流充电桩总容量时尚需考虑同时系数。
9.7.4 交流充电桩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6节和第7.7节相关规定;
    2 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A型RCD。
9.7.5 交流充电桩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外部手动设置参数和实现手动控制的功能和界面;
    2 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运行状态、故障报警、充电电量、计费信息等;
    3 设置急停开关,在充电过程中可使用该装置紧急切断输出电源;
    4 在充电过程中,当充电出现异常时,交流充电桩应立即自动切断输出电源。
9.7.6 安装在公共区域内的公用交流充电桩应配置电能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充电接口应独立配备计量装置;
    2 交流充电桩的充电计量装置应选用交流多费率有功电能表,应采用直接接入式,电压220V ,电流lOA (40A ),频率50Hz ,准确等级2.0 级;
    3 交流充电桩应能采集交流电能表数据、计算充电电量,显示充电时间、充电电量及充电费用等信息,应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的通信接口;
    4 交流充电桩应显示本次充电电量,并可将该项清零;
    5 交流充电桩可至少记录100次充电行为,记录内容包括充电起始时间、起始时刻电量值、结束时刻、结束时间电量值和充电量。
9.7.7 安装在公共区域或停车场的交流充电桩应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撞击措施:
    1 应避免安装在可预见有可能发生碰撞的场所;
    2 设置机械防护措施;
    3 设备防机械撞击级别至少为IK07 。
9.7.8 保护接地端子应与保护接地导体可靠连接。
9.7.9 交流充电桩电源进线宜选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产烟毒性为t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1级的电线、电缆。

条文说明
9.7.1 民用建筑室内的场所,是指多层和高层建筑内的地下、地上车库,别墅内的车库和室外停车场。
9.7.2 交流充电桩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是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当前交流充电桩国内外主流电动汽车生产厂商所生产的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的交流供电电源主要采用单相220V交流电压,额定电流为16A(较常用)和32A。考虑到电动汽车当前的应用需要及电动汽车的发展趋势,确定交流充电桩供电电源采用单相220V交流供电,额定电流不大于32A。
9.7.3 功率因数和效率应该以电动汽车和充电桩的数据为依据,在设计阶段如无充电机的详细资料,单台充电机的功率因数和效率参考取值0.9。同时系数可与最终用户和物业管理部门沟通使用者的近期和远期使用情况后确定,也可参考以下取值:3台及以下,取1;4台~10台,取0.8;11台~20台,取0.6;大于20台,取0.5。
9.7.4 充电装置中的电子元件会在系统中产生脉动直流,传统的AC型RCD对脉动直流无法进行有效的剩余电流保护,所以在交流充电桩中剩余电流保护器应选用A型。
9.7.5 为了保证充电过程中操作者、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的安全,交流充电桩应具备急停开关。
9.7.6 增加通信接口是为了统一管理。
9.7.7 设置机械防护措施可为安装防撞栏。
    按照国际标准“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against external mechanical impacts(IKcode)”IEC62262-2002中的定义,抗击有害的外部机械撞击能力的等级IK代码标准,IK代码表示抗击有害的外部机械撞击能力的等级。IK代码共分11个不同级别,IK后两位数字对应不同程度的能量冲击的值,其中IK07对应于2j级别的能量冲击(IEC62262-2002第4.2条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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