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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电力电缆布线
8.7.1 电力电缆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布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工程条件、环境特点、电缆类型和数量等因素,按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等原则综合确定。
2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应便于敷设、维护;
3)应避开场地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或施工场地;
4)应在满足安全条件下,使电缆路径最短。
3 电缆在室内吊顶、电缆沟、电缆隧道和电气竖井内明敷时,应采用难燃的外护层。
4 电缆不应在有热力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
5 电缆敷设时,任何弯曲部位都应满足允许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表8.7.1的规定。
注:d为电缆外径。
6 电缆支架采用钢质材料时,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
7 每根电力电缆应在进户处、接头、电缆终端头等处留有一定裕量。
8.7.2 电缆室外埋地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小于或等于6根且场地有条件时,宜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也可采用电缆直埋敷设。
2 宜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无机械损伤可能的场所,可采用无铠装塑料护套电缆。在流沙层、回填土地带等可能发生位移的土壤中,应采用钢丝铠装电缆。
3 在有化学腐蚀的土壤中,不得采用直接埋地敷设电缆。
4 电缆外皮至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分别均匀铺设100mm厚的细砂或软土,并覆盖混凝土保护板或类似的保护层。
5 在寒冷地区,电缆宜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受到损伤。
6 下列各地段应穿导管保护,保护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 电缆引入和引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
2) 电缆通过道路和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等地段;
3) 电缆引出地面1.8m至地下0.2m处的一段和人容易接触使电缆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线段。
7 埋地敷设的电缆严禁平行敷设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电缆与电缆及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净距离,不应小于表8.7.2的规定。
注:1 表中所列净距,应自各种设施(包括防护外层)的外缘算起;
2 路灯电缆与道路灌木丛平行距离不限;
3 表中括号内数字是指局部地段电缆穿导管、加隔板保护或加隔热层保护后允许的最小净距。
8 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进出建筑物时,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200mm,且应对管口实施阻水堵塞。
8.7.3 电缆在电缆沟、隧道或共同沟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同一路径的电缆根数小于或等于21根时,宜采用电缆沟布线;当电缆多于21根时,可采用电缆隧道布线。
2 当电缆与供暖通风、给水排水管道在共同沟内敷设时,电缆宜单独敷设安装在一侧,当布线条件只能同侧布置时,电缆应在暖通风管下方、给水排水管上方敷设。
3 电缆在电缆沟、电缆隧道和共同沟内敷设时,其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表8.7.3-1和表8.7.3-2的规定,与其他管道的间距不应小于表8.7.2的规定。
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4 电缆水平敷设时,最上层支架距电缆沟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5 电缆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8.7.3-3的规定。
注:① 能维持电缆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6 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0.35m;在隧道内不宜大于0.50m。在盐雾地区或化学气体腐蚀地区,电缆支架应涂防腐漆、热镀锌或采用耐腐蚀刚性材料制作。
7 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应做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集水坑(井);积水可经逆止阀直接接入排水管道或经集水坑(井)用泵排出。
8 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力电缆时,电力电缆宜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可并列敷设;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在不同侧支架上。
9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及配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此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装锁。
10 隧道内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时,应符合本标准第8.5节的有关规定。
11 电缆沟盖板应满足可能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且经久耐用的要求,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可开启的地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
12 电缆隧道的净高不宜低于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1.4m;隧道内应有通风设施,当满足要求时可采取自然通风。
13 电缆隧道应每隔不大于75m的距离设安全孔(人孔);安全孔距隧道的首、末端不宜超过5m。安全孔的直径不得小于0.7m。
14 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宜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5 与电缆隧道无关的其他管线不应敷设于电缆隧道内,也不应穿过电缆隧道。
8.7.4 在不宜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的地段,可采用电缆排管布线。电缆排管可采用混凝土管、混凝土管块、玻璃钢电缆保护管及聚氯乙烯管等,电缆在排管内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根数不宜超过12根。
2 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或橡皮护套电缆。
3 电缆排管管孔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应根据发展预留备用管孔。备用管孔不宜小于实际需要管孔数的10%。
4 当地面上均布荷载超过100kN/m²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排管受到机械损伤。
5 排管孔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电力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90mm,控制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75mm。
6 电缆排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管安装时,应有倾向人(手)孔井侧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必要时可采用人字坡,并在人(手)孔井内设集水坑;
2) 排管顶部距地面不宜小于0.7m,位于人行道下面的排管距地面不应小于0.5m;
3) 排管沟底部应垫平夯实,并应铺设不少于80mm厚的混凝土垫层。
7 当在线路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时,应设电缆人(手)孔井,在直线段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电缆人(手)孔井,人(手)孔井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
8 电缆人孔井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m,其上部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0.7m。
8.7.5 电缆在室内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沿墙、沿顶板、沿柱及建筑构件敷设;
2 无铠装的电缆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2m;除电气专用房间外,垂直敷设时,1.8m以下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3 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敷设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
4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5 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表8.7.3-3的规定;
6 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1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7 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0.5m;当其净距小于0.5m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接近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8 当室内有腐蚀性介质时,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
9 电缆水平悬挂在钢索上时固定点的间距,电力电缆不应大于0.75m,控制电缆不应大于0.6m;
10 电缆在室内穿导管保护穿越墙体、楼板敷设时,导管的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条文说明
8.7.1 电力电缆布线的一般规定:
第1款 规定了电力电缆布线的选择原则和敷设方式。
第2款 规定了在选择电缆布线路径时应符合的要求。在工程实践中,有时往往只注意按电缆路径最短的原则选择路径,而忽视遭受机械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和场地规划等因素,出现事故隐患或导致故障。
第3款 本规定是为了防止电气火灾和火灾时电缆外皮延燃扩大灾情。
第5款 要求电力电缆布线,在任何敷设方式时都应注意电缆的弯曲半径。敷设时若不能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常因电缆绝缘层或保护套受损而引发故障。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是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的规定而修订的。
第7款 本规定是防止电缆运行时,接头过热导致接头部位电缆绝缘加速老化,引发短路、接地故障等事故,为检修预留的电缆长度。
8.7.2 电缆室外埋地敷设:
第1款 电缆直埋是一种投资少、易实施的电缆布线方式。
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不超过6根且场地条件允许时,宜优先采用电缆直埋布线方式。
第2款 本规定是考虑埋地敷设电缆,可能由于承受上部车辆通过传递的机械应力和开挖施工对电缆造成损坏而引起故障。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直埋敷设的电缆事故中,属机械性损伤的比例相当高,约占全部故障的40%。
第3款 由于电缆通常以聚氯乙烯或聚乙烯构成的挤塑外套,在酸、碱的腐蚀下会发生化学、物理变化导致龟裂、渗透,应予防止。
土壤存在杂散电流,会使电缆金属外包层因产生的电腐蚀而损坏。
第4款 为了室外直埋电缆不受损伤,要具有一定的埋设深度,0.7m的深度是从防护电缆不受损坏又具有合理的经济性综合考虑的。
8.7.3 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
第1款 电缆在电缆沟内布线是应用较为普遍的布线方式,当符合条文规定条件时应予采用。但大量事实表明,由于维护不当,运行年久后会出现地沟盖板断裂破损不全、地表水溢入电缆沟内等情况,常使电缆绝缘变坏导致电缆发生短路,引发火灾事故,宜有所限制。
第2款~第4款 电缆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电缆支架层间距离、通道宽度和固定点间距等是保证电缆施工、运行和维护安全所必需的。修订后条文所列数值均根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的规定。
第7款 因为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很可能位于无渗透性潮湿土壤中或地下水位以下,所以要有可靠的防水层,并将电缆沟及电缆隧道底部做坡度,及时排出积水,以保证电缆线路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下可靠运行。
第11款 电缆沟内电缆在维修时,一般采用人工开启电缆沟盖板,每块盖板的重量,应以两人能抬起的50kg为宜。
第15款 其他管线横穿电缆隧道,影响电缆线路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当开挖翻修其他管线时,将会危及电缆线路的运行安全。
8.7.4 电缆在排管内敷设,选择电缆排管的材质,要满足埋深下的抗压和耐环境腐蚀要求。条文所指为国家标准图集《110kV及以下电缆敷设》12D101-5所推荐的几种材质。其他材质只要符合抗压及耐环境腐蚀要求,都可用作电缆排管(如陶瓷管、玻纤增强塑料导管等)。
第1款 民用建筑群内,道路狭窄、路径拥挤或道路挖掘困难,电缆数量不宜过多,在不宜直埋或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的地段,可采用电缆在排管内布线方式。
第6款 为使电缆排管内的水自然流入人孔井的集水坑,要求有倾向人孔井侧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为避免电缆排管因受外力作用而损坏,要求排管顶部距地面有一定高度;排管沟底垫平夯实并铺混凝土垫层,能避免电缆排管错位变形,保证电缆运行安全和便于维修时电缆的抽出和穿入。
第7款 设置电缆人孔井是为便于检查和敷设电缆,并使穿入或抽出电缆时的拉力不超过电缆的允许值。
8.7.5 电缆在室内明敷:
第3款 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是为了保证电缆安全运行和维护、检修的需要;避免电缆在发生故障时,烧毁相邻电缆;电缆靠近会影响散热,降低载流量、影响检修且易造成机械损伤。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的电缆间更应保持较大距离。
第6款 电缆明敷时,电缆与管道间的最小允许距离或防护要求,是为了防止热力管道对电缆的热效应和管道在施工和检修时对电缆的损坏。
第8款 塑料护套绝缘电缆的塑料外护套具有较强的耐酸、碱腐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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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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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 设备选择及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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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 一般规定
- 18.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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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4 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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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 网络系统物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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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4 系统指标
- 21.5 设备间及电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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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7 线缆选择和敷设
- 21.8 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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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一般规定
- 22.2 电磁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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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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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智能化系统机房
- 23.1 一般规定
- 23.2 机房设置
- 23.3 机房设计与布置
- 23.4 环境条件和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 23.5 机房供电、接地及防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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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建筑电气节能
- 2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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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3 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
- 24.4 动力装置的节能设计
- 24.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设计
- 24.6 其他
- 25 建筑电气绿色设计
- 2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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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 26.1 一般规定
- 26.2 园区综合管道
- 26.3 园区配线设施
- 26.4 建筑物引入管
- 26.5 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 26.6 建筑物内配线设施
- 附录A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
- 附录B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年平均雷击次数的计算
- B.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
- B.2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计算
- 附录C 浴盆和淋浴盆(间)区域的划分
- 附录D 游泳池和戏水池区域的划分
- 附录E 喷水池区域的划分
- 附录F 声压级及扬声器所需功率计算
- 附录 G 各类建筑物的混响时间推荐值及缆线规格计算与选择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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