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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现场网络层
18.5.1 中型及以上系统的现场网络层,宜由本层网络及其所连接的末端设备控制器、分布式智能I/O模块和传感器、电量变送器、照度变送器、执行器、阀门、风阀、变频器等智能现场仪表组成。
18.5.2 现场网络层本层网络宜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现场总线。
18.5.3 末端设备控制器应具有对末端设备进行控制的功能,并能独立于设备控制器和中央管理工作站完成控制操作。
18.5.4 智能现场仪表应通过现场总线与设备控制器进行通信。
18.5.5 末端设备控制器和分布式智能I/O模块,应与常规现场仪表、末端设备电控箱进行一对一的配线连接。
18.5.4 智能现场仪表应通过现场总线与设备控制器进行通信。
18.5.5 末端设备控制器和分布式智能I/O模块,应与常规现场仪表、末端设备电控箱进行一对一的配线连接。
18.5.6 现场网络层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层网络宜采用总线拓扑结构,也可采用环形、星形或自由拓扑结构,用屏蔽对绞电缆作为传输介质;
2 现场网络层本层网络可包括并行工作的多条现场总线;
3 末端设备控制器和/或分布式智能I/O模块,当采用以太网通信接口时,可通过交换机与中央管理工作站进行通信;
4 末端设备控制器和分布式智能I/O模块应安装在相关的末端设备附近,并宜直接安装在末端设备的控制柜(箱)里;
5 划分为某块设备控制器组成部分的那些分布式智能I/O模块,宜连接在该设备控制器引出的现场总线上。
条文说明
18.5,1 中型及以上系统现场网络层的末端设备控制器按专业功能可分为以下几类:
1 空调系统的变风量箱末端设备控制器、风机盘管末端设备控制器、吊顶空调末端设备控制器、热泵末端设备控制器等。
2 给水排水系统的给水泵末端设备控制器、中水泵末端设备控制器、排水泵末端设备控制器等。
3 变配电末端设备控制器、照明末端设备控制器等。
18.5.2 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各种现场总线中, Meter bus主要用于冷量、热量、电量、燃气、自来水等的消耗计量。Modb-us最初由 Modicon公司开发,协议支持传统的RS-232、 RS-422、RS-485和以太网设备。 Modbus协议可以方便地在各种网络体系结构内进行通信,各种设备(PIC、控制面板、变频器、I/O设备)都能使用 Modbus协议来启动远程操作,同样的通信能够在串行链路和TCP/IP以太网络上进行,而网关则能够实现各种使用 Modbus协议的总线或网络之间的通信。
18.5.2 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各种现场总线中, Meter bus主要用于冷量、热量、电量、燃气、自来水等的消耗计量。Modb-us最初由 Modicon公司开发,协议支持传统的RS-232、 RS-422、RS-485和以太网设备。 Modbus协议可以方便地在各种网络体系结构内进行通信,各种设备(PIC、控制面板、变频器、I/O设备)都能使用 Modbus协议来启动远程操作,同样的通信能够在串行链路和TCP/IP以太网络上进行,而网关则能够实现各种使用 Modbus协议的总线或网络之间的通信。
18.5.3 与设备控制器一般为模块化结构不同,末端设备控制器、智能现场仪表、分布式智能I/O模块大多为嵌入式系统网络化现场设备。
18.5.6 当设备控制器为模块化结构的控制器时,其I/O模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集中式,即控制器各I/O模块和CPU模块等安装在箱体(包括附近的扩展箱体)中;另外一类是分布式,就是把这些I/O模块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使用现场总线连接在起以后,与控制器CPU模块连通工作。可以把两类模块混合在一个设备控制器中组合应用,也可分别单独应用。
18.5.6 当设备控制器为模块化结构的控制器时,其I/O模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集中式,即控制器各I/O模块和CPU模块等安装在箱体(包括附近的扩展箱体)中;另外一类是分布式,就是把这些I/O模块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使用现场总线连接在起以后,与控制器CPU模块连通工作。可以把两类模块混合在一个设备控制器中组合应用,也可分别单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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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术语
- 2.2 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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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所用电源及操作电源
- 4.10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 4.11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 5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电气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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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继电保护的基本规定
- 5.3 配电变压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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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的范围
- 12.3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和接地电阻
- 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 12.5 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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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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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 13.7 系统供电
- 13.8 线缆选择及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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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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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原则
- 15.3 有线电视系统接入
- 15.4 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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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 1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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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 厅堂扩声系统
- 16.4 设备选择
- 16.5 设备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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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 供电电源、防雷与接地
- 17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
- 1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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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设计
- 17.4 时钟系统设计
- 17.5 设备选择及机房
- 17.6 供电电源、 防雷与接地
- 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
- 18.3 管理网络层
- 18.4 控制网络层
- 18.5 现场网络层
- 18.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软件
- 18.7 现场仪表的选择
- 18.8 冷热源系统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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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0 给水与排水系统监控
- 18.11 供配电系统监测
- 18.12 照明系统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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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信息网络系统
- 19.1 一般规定
- 19.2 网络系统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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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 网络系统物理设计
- 19.5 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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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 网络互联设计
- 19.8 网络应用规划
- 19.9 无线局域网络
- 20 通信网络系统
- 20.1 一般规定
- 20.2 信息接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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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5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 20.6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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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 多媒体教学系统
- 21 综合布线系统
- 21.1 一般规定
- 21.2 系统设计
- 21.3 系统配置
- 21.4 系统指标
- 21.5 设备间及电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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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 22.1 一般规定
- 22.2 电磁环境卫生
- 22.3 供配电系统的谐波防治
- 22.4 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
- 22.5 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 23 智能化系统机房
- 23.1 一般规定
- 23.2 机房设置
- 23.3 机房设计与布置
- 23.4 环境条件和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 23.5 机房供电、接地及防静电
- 23.6 消防与安全
- 24 建筑电气节能
- 24.1 一般规定
- 24.2 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
- 24.3 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
- 24.4 动力装置的节能设计
- 24.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设计
- 24.6 其他
- 25 建筑电气绿色设计
- 25.1 一般规定
- 25.2 光伏发电系统
- 25.3 导光设备
- 25.4 能效监管系统
- 26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 26.1 一般规定
- 26.2 园区综合管道
- 26.3 园区配线设施
- 26.4 建筑物引入管
- 26.5 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 26.6 建筑物内配线设施
- 附录A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
- 附录B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年平均雷击次数的计算
- B.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
- B.2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计算
- 附录C 浴盆和淋浴盆(间)区域的划分
- 附录D 游泳池和戏水池区域的划分
- 附录E 喷水池区域的划分
- 附录F 声压级及扬声器所需功率计算
- 附录 G 各类建筑物的混响时间推荐值及缆线规格计算与选择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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