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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14.6.1 有车辆进出控制及收费管理要求的停车库(场)宜设置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14.6.2 系统应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下列功能:
1 入口处车辆统计与车位显示、出口处收费显示;
2 出入口电动栏杆机(道闸)自动控制;
3 车辆出入检测与读卡识别;
4 自动计时、计费与收费;
5 出入口及场内通道行车指示;
6 车位引导与调度控制;
7 消防疏散联动、紧急报警、对讲;
8 视频监控;
9 车牌视频识别免取卡出入管理;
10 智能反向寻车;
11 多个出入口的联网与综合管理;
12 分层(区)的车辆统计与车位状况显示;
13 停车场(库)分层(区)的车辆查询、自助缴费终端。
14.6.3 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编码凭证、车牌识别或读卡器方式对出入车辆进行管理。当功能暂不明确时宜采用综合管理方式。
14.6.4 停车库(场)的入口区应设置出票读卡机、视频识别摄像机,出口区应设置验票读卡机、视频识别摄像机。停车库(场)的收费管理室宜设置在出口区域。
14.6.5 读卡器宜与出票(卡)机和验票(卡)机合放在一起,安装在车辆出入口安全岛上,距电动栏杆机距离不宜小于2.2m,距地面高度宜为1.0m~1.4m 。
14.6.6 停车库(场)内所设置的视频监控或入侵报警系统,除在收费管理室控制外,还应在安防监控中心进行集中管理、联网监控。视频识别摄像机宜安装在读卡器前方位置,摄像机距地面高度宜为1.0m~2.0m,距读卡器的距离宜为2.5m~3.5m。
14.6.7 电动栏杆机识读控制宜采用蓝牙通信技术或采用视频识别技术,有一卡通要求时应与一卡通系统联网设计。
14.6.8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具备先进、灵活、高效等特点,可利用免取卡、临时卡、计次卡、储值卡等实行全自动管理。
14.6.9 车辆检测地感线圈宜为防水密封感应线圈,其他线路不得与地感线圈相交,并应与其保持不少于0.5m的距离。
14.6.10 自动收费管理系统可根据管理模式,采用出口处收费、服务台收费或自助缴费等形式。交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出口直接通过车牌识别或验卡放行。并应具有违规识读、手动开闸等非法操作行为的记录和报警功能。
14.6.11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自成网络、独立运行,也可与安防综合管理系统联网。
14.6.12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联动打开电动栏杆机。
14.6.2 系统应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下列功能:
1 入口处车辆统计与车位显示、出口处收费显示;
2 出入口电动栏杆机(道闸)自动控制;
3 车辆出入检测与读卡识别;
4 自动计时、计费与收费;
5 出入口及场内通道行车指示;
6 车位引导与调度控制;
7 消防疏散联动、紧急报警、对讲;
8 视频监控;
9 车牌视频识别免取卡出入管理;
10 智能反向寻车;
11 多个出入口的联网与综合管理;
12 分层(区)的车辆统计与车位状况显示;
13 停车场(库)分层(区)的车辆查询、自助缴费终端。
14.6.3 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编码凭证、车牌识别或读卡器方式对出入车辆进行管理。当功能暂不明确时宜采用综合管理方式。
14.6.4 停车库(场)的入口区应设置出票读卡机、视频识别摄像机,出口区应设置验票读卡机、视频识别摄像机。停车库(场)的收费管理室宜设置在出口区域。
14.6.5 读卡器宜与出票(卡)机和验票(卡)机合放在一起,安装在车辆出入口安全岛上,距电动栏杆机距离不宜小于2.2m,距地面高度宜为1.0m~1.4m 。
14.6.6 停车库(场)内所设置的视频监控或入侵报警系统,除在收费管理室控制外,还应在安防监控中心进行集中管理、联网监控。视频识别摄像机宜安装在读卡器前方位置,摄像机距地面高度宜为1.0m~2.0m,距读卡器的距离宜为2.5m~3.5m。
14.6.7 电动栏杆机识读控制宜采用蓝牙通信技术或采用视频识别技术,有一卡通要求时应与一卡通系统联网设计。
14.6.8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具备先进、灵活、高效等特点,可利用免取卡、临时卡、计次卡、储值卡等实行全自动管理。
14.6.9 车辆检测地感线圈宜为防水密封感应线圈,其他线路不得与地感线圈相交,并应与其保持不少于0.5m的距离。
14.6.10 自动收费管理系统可根据管理模式,采用出口处收费、服务台收费或自助缴费等形式。交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出口直接通过车牌识别或验卡放行。并应具有违规识读、手动开闸等非法操作行为的记录和报警功能。
14.6.11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自成网络、独立运行,也可与安防综合管理系统联网。
14.6.12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联动打开电动栏杆机。
条文说明
14.6.2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设计应基于停车库(场)的建筑布局、投资和对系统需求分析。本条所列功能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配置,形成适当的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14.6.8 对于较大型、管理复杂的停车库(场)来说,管理的便捷、灵活、有效非常重要。分散收费、视频识别、反向寻车、联网管理等,都是系统便捷、灵活、有效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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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缩略语
- 2.1 术语
- 2.2 缩略语
- 3 供配电系统
- 3.1 一般规定
- 3.2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 3.3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 3.4 电压等级选择和电能质量
- 3.5 负荷计算
- 3.6 无功补偿
- 4 变电所
- 4.1 一般规定
- 4.2 所址选择
- 4.3 配电变压器选择
- 4.4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 4.5 变电所型式和布置
- 4.6 35kV、20kV、10kV配电装置
- 4.7 低压配电装置
- 4.8 并联电力电容器装置
- 4.9 所用电源及操作电源
- 4.10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 4.11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 5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电气测量
- 5.1 一般规定
- 5.2 继电保护的基本规定
- 5.3 配电变压器保护
- 5.4 20kV或10kV线路保护
- 5.5 35kV线路保护
- 5.6 35kV、20kV或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保护
- 5.7 并联电容器保护
- 5.8 10kV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容量<2MW)保护
- 5.9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 5.10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电源的切换
- 5.11 数字式综合保护装置
- 5.12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 5.13 二次回路
- 5.14 中央信号装置
- 5.15 电气测量
- 5.16 电能计量
- 6 自备电源
- 6.1 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 6.2 应急电源
- 6.3 不间断电源
- 7 低压配电
- 7.1 一般规定
- 7.2 低压配电系统
- 7.3 特低电压配电
- 7.4 导体选择
- 7.5 低压电器的选择
- 7.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 7.7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
-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2 直敷布线
- 8.3 刚性金属导管布线
- 8.4 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
- 8.5 电缆桥架布线
- 8.6 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 8.7 电力电缆布线
- 8.8 预制分支电缆布线
- 8.9 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布线
- 8.10 母线槽布线
- 8.11 电气竖井内布线
- 8.12 铝合金电缆布线
- 8.13 照明母线槽布线
- 9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 9.1 一般规定
- 9.2 电动机
- 9.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 9.4 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和电动伸缩门窗
- 9.5 舞台用电及放映设备
- 9.6 医用设备
- 9.7 交流充电桩
- 9.8 其他用电设备
- 10 电气照明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照明方式与种类
- 10.3 照度水平与照明质量
- 10.4 应急照明
- 10.5 照明光源与灯具
- 10.6 照明供电与控制
- 10.7 景观照明
- 11 民用建筑物防雷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 11.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
- 11.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措施
- 11.5 其他防雷保护措施
- 11.6 接闪器
- 11.7 引下线
- 11.8 接地网
- 11.9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 11.10 防雷装置的材料要求
- 12 电气装置接地和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
- 12.1 一般规定
- 12.2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的范围
- 12.3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和接地电阻
- 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 12.5 接地装置
- 12.6 通用用电设备接地
- 12.7 保护等电位联结
- 12.8 屏蔽接地及防静电接地
- 12.9 智能化系统接地
- 12.10 潮湿场所的安全防护
- 13 建筑电气防火
- 13.1 一般规定
- 13.2 系统设置
- 1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 13.4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计
- 13.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 13.6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 13.7 系统供电
- 13.8 线缆选择及敷设
- 13.9 非消防负荷线缆与通信电缆的选择
- 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入侵报警系统
- 14.3 视频监控系统
- 14.4 出入口控制系统
- 14.5 电子巡查系统
- 14.6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 14.7 楼宇对讲系统
- 14.8 传输线路
- 14.9 安防监控中心
- 14.10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
- 14.11 应急响应系统
- 15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原则
- 15.3 有线电视系统接入
- 15.4 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 15.5 自设前端
- 15.6 HFC 接入分配网
- 15.7 IP接入分配网
- 15.8 传输线路选择
- 16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 16.1 一般规定
- 16.2 公共广播系统
- 16.3 厅堂扩声系统
- 16.4 设备选择
- 16.5 设备布置
- 16.6 线路及敷设
- 16.7 控制室
- 16.8 供电电源、防雷与接地
- 17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
- 17.1 一般规定
- 17.2 呼叫信号系统设计
- 17.3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设计
- 17.4 时钟系统设计
- 17.5 设备选择及机房
- 17.6 供电电源、 防雷与接地
- 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18.1 一般规定
- 18.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
- 18.3 管理网络层
- 18.4 控制网络层
- 18.5 现场网络层
- 18.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软件
- 18.7 现场仪表的选择
- 18.8 冷热源系统监控
- 18.9 空调及通风系统监控
- 18.10 给水与排水系统监控
- 18.11 供配电系统监测
- 18.12 照明系统监控
- 18.13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监控
- 18.14 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
- 19 信息网络系统
- 19.1 一般规定
- 19.2 网络系统设计原则
- 19.3 网络系统逻辑设计
- 19.4 网络系统物理设计
- 19.5 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
- 19.6 网络服务器选择
- 19.7 网络互联设计
- 19.8 网络应用规划
- 19.9 无线局域网络
- 20 通信网络系统
- 20.1 一般规定
- 20.2 信息接入系统
- 20.3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 20.4 数字无线对讲系统
- 20.5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 20.6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
- 20.7 数字微波通信系统
- 20.8 会议系统
- 20.9 多媒体教学系统
- 21 综合布线系统
- 21.1 一般规定
- 21.2 系统设计
- 21.3 系统配置
- 21.4 系统指标
- 21.5 设备间及电信间
- 21.6 工作区设备
- 21.7 线缆选择和敷设
- 21.8 接地
- 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 22.1 一般规定
- 22.2 电磁环境卫生
- 22.3 供配电系统的谐波防治
- 22.4 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
- 22.5 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 23 智能化系统机房
- 23.1 一般规定
- 23.2 机房设置
- 23.3 机房设计与布置
- 23.4 环境条件和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 23.5 机房供电、接地及防静电
- 23.6 消防与安全
- 24 建筑电气节能
- 24.1 一般规定
- 24.2 供配电系统节能设计
- 24.3 电气照明的节能设计
- 24.4 动力装置的节能设计
- 24.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节能设计
- 24.6 其他
- 25 建筑电气绿色设计
- 25.1 一般规定
- 25.2 光伏发电系统
- 25.3 导光设备
- 25.4 能效监管系统
- 26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 26.1 一般规定
- 26.2 园区综合管道
- 26.3 园区配线设施
- 26.4 建筑物引入管
- 26.5 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 26.6 建筑物内配线设施
- 附录A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
- 附录B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年平均雷击次数的计算
- B.1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
- B.2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计算
- 附录C 浴盆和淋浴盆(间)区域的划分
- 附录D 游泳池和戏水池区域的划分
- 附录E 喷水池区域的划分
- 附录F 声压级及扬声器所需功率计算
- 附录 G 各类建筑物的混响时间推荐值及缆线规格计算与选择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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