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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20kV或10kV线路保护


5.4.1 20kV或10kV线路的下列故障和异常运行,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1 相间短路;
    2 单相接地;
    3 过负荷。
5.4.2 线路相间短路保护应按下列原则配置:
    1 电流保护装置应接于两相电流互感器上,并在同一网络的所有线路上,均接于相同两相的电流互感器上;
    2 保护应采用远后备方式;
    3 当线路短路使变电所母线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60%,以及线路导线截面积过小,线路的热稳定不允许带时限切除短路时,应快速切除故障;
    4 当过电流保护的时限在0.5s~0.7s之间时,且无本条第3款所列的情况,或无配合上的要求时,可不装设瞬动的电流速断保护。
5.4.3 线路相间短路,应按下列规定装设保护:
    1 对单侧电源线路可装设两段电流保护,第一段应为不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第二段应为带时限的过电流保护。两段保护均可采用定时限或反时限特性的继电器;保护装置应装设在线路的电源侧;
    2 对变电所的电源进线,可采用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
5.4.4 中性点不接地线路的单相接地,应装设接地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变电所母线上应装设接地监视装置,并动作于信号;
    2 线路上宜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并应动作于信号;当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时,保护装置应动作于跳闸。
5.4.5 中性点低电阻接地单侧电源线路,应配置零序电流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端(总降压变电站引出线回路)零序电流保护应设两段,第一段应为零序电流速断保护,时限应与相间速断保护相同;第二段应为零序过电流保护,时限应与相间过电流保护相同;
    2 当零序电流速断保护不能满足选择性要求时,也可配置两套零序过电流保护;
    3 变电所的进线和引出线仅装设零序电流速断保护;零序电流可取自加装的独立零序电流互感器,也可取自三相电流互感器组成的零序电流滤过器,应根据接地电阻值、接地电流和整定值大小确定。
5.4.6 可能出现过负荷的电缆线路或电缆架空混合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装置宜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当危及设备安全时,可动作于跳闸。

条文说明
5.4.1 本节为20kV或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或经低电阻接地系统电力网的线路保护规定。
5.4.2 第1款 当接于两相电流互感器上,同一网络的保护装置应装在相同的两相上,是为了保证在不同线路发生两点接地故障时,有2/3的机会只切除一条线路,另一条线路可照常供电,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第4款 本标准中所列数据是电磁型继电器的数据,数字型时间继电器为0.3s~0.5s。
5.4.4 本条是对20kV或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线路的单相接地故障,继电保护配置原则的具体规定。
    第1款 装设接地监视装置并动作于信号,以便通告运行人员及时处理及寻找故障点。
    第2款 对有零序电流互感器的线路,宜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不能安装零序电流互感器,而单相接地保护能够躲过电流回路中不平衡电流的影响,也可将保护装置接于三相电流互感器构成的零序回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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