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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电源的切换


5.10.1 基于电网运行安全和地方供电部门的要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即采用“先断后合”方式。
5.10.2 继电保护的要求同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案。
5.10.3 应对柴油发电机组切换后的继电保护整定进行校验。
条文说明
5.10.1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并列运行,目的在于保证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专用性,防止正常电源系统故障时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向正常电源系统负荷送电而失去作用。
5.10.3 当系统切换至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的状态时,由于柴油发电机的短路容量低于电网的短路容量,必须对切换后的继电保护进行校验。
    实际上,油机切换时电流速断保护可能不满足灵敏性的要求,需要过电流保护作后备保护,仍不满足要求时,尚有过负荷保护作后备保护。因此,当柴油发电机组的保护器件是熔断器时,必须增设过电流保护。而无论保护器件是断路器还是熔断器,对于变压器及馈线线路保护,因正常时已设有过电流保护,则需校验其灵敏性;对于电动机保护,因正常时只有电流速断和过负荷保护,则无须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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