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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


20.6.1 民用建筑可根据用户实际使用需求设置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
20.6.2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可由通信卫星转发器、主站、终端站和系统网管设施组成。
20.6.3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网络的控制、监测、卫星通信的信道分配和通信链路的建立应符合地面枢纽中心站的要求。
20.6.4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网络的拓扑结构可分为星状网、网状网和混合网。
20.6.5 单点对单点或单点对多点之间的通信网络应用于专用业务网。
20.6.6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的工作频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作频率在C频段时,上行频率应为5850MHz~6425MHz;下行频率应为3625MHz~4200MHz;
    2 工作频率在Ku频段时,上行频率应为14.000GHz~14.500GHz;下行频率应为12.250GHz~12.750GHz;
    3 工作频率在Ka频段时,上行频率应为27.500GHz~31.00GHz;下行频率应为17.700GHz~21.200GHz。
20.6.7 语音网、数据网和多媒体业务网应能满足语音通信、数据传递、文件交换、图像传输等多媒体通信业务。
20.6.8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采用Ka频段通信时,应能利用宽带卫星网络向用户提供千兆比特级的高速数据、高清晰度会议电视、交互式多媒体等通信业务。
20.6.9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应根据用户的业务类型、业务量大小、通信质量、响应时间等要求进行设计,应具有较好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可扩展性,并满足现有业务量和新增业务量的需求。
20.6.10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网络接口应具有支持多种网络接口和通信协议的能力,并能根据用户具体要求进行协议转换、操作和维护。
20.6.11 甚小口径卫星通信系统地面固定端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端站的站址选择应避开天线周边的建筑物、广告牌、各种高塔和地形地物对天线电波的阻挡和反射引起的干扰,并应对附近现有或潜在的雷达干扰以及附近高压或超高压设备电磁干扰进行前期评估,其干扰电平应符合端站建立的要求;
    2 端站的站址选择应避免与附近其他电气设备之间的干扰;
    3 天线到前端机房接收机端口的缆线长度不宜大于20m;
    4 端站的接收天线直径在C频段数字通信时,宜采用不大于1.8m;在Ku频段数字通信时宜采用1.2m~1.8m;在Ka频段数字通信时宜采用0.6m~2.0m;
    5 端站选用Ka频段接收天线时,应分析端站通信链路的余量和信号雨衰;
    6 端站站址应提供坚固的天线安装基础,满足抗震、抗风等自然灾害的要求。

条文说明
20.6.11 甚小口径(VSAT)卫星通信系统地面固定端站宜直接设置在用户使用地点或设置在用户使用地点附近。当端站直接设置在用户使用地点处时,可将端站上通信电路接口直接连接至使用设备上;当端站设置在用户使用地点附近时,需加设连接两端之间的连接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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