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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 供配电系统


18.12.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供配电系统下列电气参数进行监测:
    1 10(6)kV进线断路器、馈线断路器和联络断路器,应设置分、合闸状态显示及故障跳闸报警;
    2 10(6)kV进线回路及配出回路,应设置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显示及历史数据记录;
    3 10(6)kV进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流、电压显示及趋势图和历史数据记录;
    4 0.4kV进线开关及重要的配出开关应设置分、合闸状态显示及故障跳闸报警;
    5 0.4kV进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流、电压显示、趋势图及历史数据记录;
    6 宜设置0.4kV零序电流显示及历史数据记录;
    7 宜设置功率因数补偿电流显示及历史数据记录;
    8 当有经济核算要求时,应设置用电量累计;
    9 宜设置变压器线圈温度显示、超温报警、运行时间累计及强制风冷风机运行状态显示。

18.12.2 柴油发电机组宜设置下列监测功能:
    1 柴油发电机工作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
    2 日用油箱油位显示及超高、超低报警;
    3 蓄电池组电压显示及充电器故障报警。

条文说明
    目前在国内,根据电力部门的要求,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供配电系统,以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监测为主,并辅以相应的事故、故障报警和开/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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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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