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4.6 热网补给水及生产回水处理


14.6.1 热网补给水可采用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反渗透出水或一级除盐水。其处理工艺应综合考虑全厂水处理系统,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4.6.2 生产回水的处理方式应根据污染情况确定,可采用单独处理系统或与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合并。
14.6.3 生产回水水质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硬度小于或等于50μg/L。
    2 总铁量小于或等于0.5mg/L。
    3 含油量小于或等于10mg/L。
条文说明
14.6.1 系原规范第10.5.2条的修改。
    本条阐述了对热网补给水处理的要求。
14.6.2 系原规范第10.5.3条、第10.5.5条的修改。
14.6.3 系原规范第10.5.4条的修改。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