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6.6 开关量控制及连锁


16.6.1 开关量控制的功能应满足机组的启动、停止及正常运行工况的控制要求,并能实现机组在异常运行工况下的事故处理和紧急停机的控制操作,保证机组安全。
16.6.2 具体功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实现风机、泵、阀门、挡板的顺序控制。
    2 在发生局部设备故障跳闸时,联锁启动和停止相关的设备。
    3 实现状态报警、联锁及保护。
16.6.3 顺序控制应按驱动级、子组级水平进行设计,设计应遵守保护、联锁操作优先的原则。在顺序控制过程中出现保护、联锁指令时,应将控制进程中断,并使工艺系统按照保护、联锁指令执行。
条文说明
16.6.1、16.6.2 系原规范第13.5.1条~第13.5.5条、第13.8.1条和第13.8.2条的修改。
    本条基于DCS或PLC技术的应用,对开关量控制的基本功能和具体功能的条款进行了规定。
16.6.3 本条为新增条文。
    本条确定了顺序控制系统设置的原则。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