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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门和窗


20.9.1 建筑物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房运输用门宜采用钢门。
    2 大型设备出入口可采用电动大门(在大门上或附近宜设人行门)。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应选用保温与密闭性能好的门窗。
    3 电气设备房间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门,门窗及墙上孔洞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20.9.2 建筑物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宜采用钢窗、塑钢窗或铝合金窗等,必要时可加设纱窗。
    2 在人员经常活动的范围内宜设平开窗或推拉窗。
    3 通风用高侧窗宜采用机械起闭装置。
    4 建筑物设计应考虑窗扇维护和擦洗的便利。
20.9.3 有侵蚀性物质的房间门和窗应考虑耐腐蚀。
条文说明
    本节为新增章节。
20.9.1 系原规范第15.4.3条的修改。
    对电气建筑物的门窗及墙上的开孔洞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的进入,以免影响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0.9.2 系原规范第15.4.4条的修改。
    考虑到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房间,如集中控制室、计算机房、通信室等有隔声、防尘的要求,采用塑钢或铝合金门、窗比较合理。
20.9.3 本条为新增条文。
    有侵蚀性物质的化水用房有腐蚀性气体,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如采用金属门、窗,应采用防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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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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